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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丽水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浙江丽水)

职位:政治辅导员|教学秘书
发布时间:2009-05-18
工作地点:其它
信息来源:浙江师范大学
职位类型:全职
职位描述
中共丽水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公开招聘政治辅导员、教学秘书公告

[日期:2009-05-18] 来源: 作者: [字体:大 中 小]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和教学管理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政治辅导员、教学秘书。
一、聘用原则和方法

1、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的原则,坚持标准、宁缺毋滥的原则。

2、通过笔试、面试等考察方法,择优录用。

二、招聘人数和条件

政治辅导员5名,教学秘书2名。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修养。

2、身体健康,未婚,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后出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其中本科生须具有学士学位)。
3、有较强的综合协调能力和应用写作能力,能熟练操作电脑办公软件。

(二)具体岗位条件:

岗位 人数 性别 学历要求 其他要求

政治辅导员 4 男 本科及以上 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过学生干部

政治辅导员 1 女 本科及以上

教学秘书 1 男 本科及以上 计算机相关专业毕业

教学秘书 1 男 本科及以上 专业不限

三、聘用待遇

1、实行人事代理制度,人事关系委托市人才交流中心代理。首次聘用期4年,其中见习期1年(含试用期6个月)。聘用期满考核合格,因工作需要继续聘用的,由双方约定续签合同。

2、工资标准及福利待遇根据学院实施人事代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招聘办法

1、报名

⑴报名时间:5月10日至5月25日(双休日除外)。

⑵报名地点:学院组织部、人事处办公室。

⑶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信函报名(地址:浙江丽水职业技术学院组织部、人事处,邮编:323000)。

⑷报名时应交报名表(见附件1)、就业推荐表、身份证复印件,中共党员、学生干部、学历学位等证明材料及近期免冠二寸照片2张(应届毕业生未拿到学历证书者提供《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完毕即归还本人)。

⑸报名费:50元。

2、资格审查

5月26-27日,学院组织部、人事处会同学工部、学生处、有关分院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于5月27日前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考试。

3、考试(笔试+面试)

⑴笔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理论素养及思政工作能力。考试范围:政治理论(包括政治时事、哲学、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等)、管理学、教育学、心理学、现代汉语、应用写作等。应考人员须8:10前到人事处报到,领取准考证。

笔试时间:5月28日上午8:30—11:30,地点另定。

⑵面试:按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仪表形象和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综合分析应变等方面的能力。每人限时10分钟,其中应聘演说5分钟以内(内容与应聘岗位相关),回答评委提问5分钟。

面试时间:5月30日上午8:30—11:30,地点另定。

4、审批

按笔试、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对象,报学院党委会审批,确定聘用人员名单。

5、政审、体检、签约

组织部人事处对聘用人员进行政审,组织聘用人员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结果不合格者不录用),公布聘用人员名单,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若确定聘用的人员中有因故不能来工作的,在拟聘对象中依次递补。

本通告未尽事宜,由学院组织部、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78-2159015、2789790电子邮件:rsc@lszjy.co

附:1.报名表(请点击下载)

2.关于实施人事代理制及协议工资制的若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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