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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教育学院(浙江 金华)

职位:英语教师
发布时间:2009-05-18
工作地点:其它
信息来源:浙江师范大学
职位类型:全职
职位描述
金华教育学院公开招聘英语教师

[日期:2009-05-18] 来源: 作者: [字体:大 中 小]

根据学校工作需要,拟公开招聘合同制英语教师若干名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应聘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良好的道德品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较强的团结协作、奉献和创新精神。

2.要求应聘人员具有英语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全日制脱产),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能胜任大学英语课程教学。硕士研究生优先录用。

有意应聘者,请提供本人简历一份,并附本人相关证书复印件。材料请寄金华教育学院人文分院徐高虹老师。(浙江省金华市东市街388号 321000)。通过初选者将通知面试,学院将根据面试情况择优录取。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应聘材料恕不退还。待遇详见《金华教育学院(金华市体育运动学校)签约聘用制工作人员管理办法》。

联系方式

联系人: 徐老师

联系电话:0579-83217806

附件:金华教育学院(金华市体育运动学校)签约聘用制工作人员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规范学院聘用人员的管理,促进学院的持续健康发展,确保签约聘用工作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一、 应聘条件

1、应聘教师者须具备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能胜任教学及管理工作。

2、应聘管理岗位者须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管理水平。

3、应聘技术工者应具备中专以上学历或中级技工以上证书。

4、应聘教师与管理岗位的年龄要求:女性须在40周岁以下,男性45周岁以下。

应聘技术工岗位的年龄要求:女性35周岁以下,男性45周岁以下。

二、 聘用程序

1、根据工作需要,由用人部门拟定聘用岗位并提交院行政会议讨论决定;

2、用人部门协同分管学院领导和院办以考察、试讲等方式选定拟聘人员并提交名单和聘用人员申请表;

3、院行政会议讨论确定正式录用人员;

4、用人部门、院办和财务科负责办理聘用人员手续及相关事宜。

三、聘期管理

1、聘用期间,须服从学院统一管理,遵守国家法规及学院规章制度;

2、聘用人员人事关系由金华市人才中心代理,在院服务期间的档案管理费由学院缴纳;

3、聘用期限为三年的试用期六个月,聘用期限为两年的试用期二个月,聘用期限为一年的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聘用人员与学院正式签订聘用劳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要求的,则不予签订聘用合同。

4、聘用教师、教学管理工作人员,由所在分院、处室按学院有关考核办法同等管理。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则解除聘用合同。

5、聘用期满后,学院可根据招生专业的变化或招生人数的变化,提出是否续聘的意见。学院与聘用人员实行双向选择,决定是否续聘。

6、在聘用期间解除合同,学院和聘用人员均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四、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由职级工资、课时津贴(岗位津贴)和考核奖组成

1、职级工资

职称岗位 基本工资在校工作年限

1 2 3 4 5 6 7 8 9 10

讲师、硕士 850 885 920 955 990 1025 1060 1095 1130 1165

试用期 650

一般员工 750 780 810 840 870 900 930 960 990 1020

注:因职称晋升,按现有工资标准,就近就高定级。

2、岗位工资

项目、内容 基本工作量 超工作量 备注

聘用教师课酬标准 8元/节 24元/节 基本工作量200节/学期

试用期教师课酬标准 7元/节 16元/节 基本工作量200节/学期

聘用行政人员岗位津贴 220元/月 基本工作量5天/周

行政人员试用期岗位津贴 180元/月 基本工作量5天/周

3、考核奖

项目、内容 优秀 合格 备注

年度考核奖 1000元 500元 以年度考核结果 确定年度考核等级

考核等级比例 14%人数

五、奖金福利

1、学院统一办理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险、计生险、失业险和住房公积金。具体缴纳方法按有关文件操作,社保文件规定个人承担的部分,由学院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住房公积金按8%比例交纳。如果本人要求不缴纳,每月直接发100元补贴。

2、实物福利、节日慰问费与学院在编在岗教职工同等待遇,每年2500元。

3、成教班主任补贴与在编在岗教师同等待遇、同等考核,每年3000元。

4、寒暑假职级工资待遇不变。寒暑假因工作需要上班视为正常工作时间,每天发放补贴20元。

5、行政岗位人员及外单位员工因学院工作需要安排的课务,每课时补贴6元,每学期50节内,计50%课酬,50-100节计100%课酬,超100节后为奉献。

6、因学院工作需要而聘任有经验的教学管理人员,工资可协商解决。

7、兼课教师管理办法另行规定。

本办法自二00九年一月起执行。

上一条:中共丽水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浙江丽水)

下一条:海宁市计量检定测试所(浙江省海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