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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山东省淄博市财政局局属事业单位2018年招聘紧缺专业人才
发布时间:2017-11-09
工作地点:其它
信息来源: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职位类型:全职
职位描述
招聘信息--山东省淄博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7-11-09 查看次数:
山东省淄博市财政局局属事业单位
2018年招聘紧缺专业人才公告(预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淄博市财政局研究决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面向全国招聘10名左右紧缺专业人才,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预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报考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暂定):
1.所学专业被教育部列为国家重点学科的派遣期内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的硕士研究生;
2.所学专业纳入世界一流学科建设名单。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思想品德高尚,为人正派,群众威信较高,学校德智体等综合考评在良好以上;
3.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专业能力突出;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2月10日以后出生);
5.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入学前与具体单位签订定向委培合同,或已与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须经原接收单位同意后方可报名应聘。
二、招聘岗位及专业
(一)招聘岗位
淄博市财政局所属财政拨款事业单位。
(二)招聘专业
会计学、金融学、统计学
三、招聘办法
(一)预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预报名的方式进行。淄博市财政局将组成工作组,于2018年11月13日下午到西南财经大学现场组织宣传报名,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有应聘意向者,按照规定的报名时间和地点进行预报名。报名人员必须如实、全面、详细地提供个人相关信息,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二)正式报名及考录
1.报名。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在2018年3月份左右发布招聘公告,届时组织正式报名。资格条件、职位及招聘人数等以公告为准。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资格。报名期间,淄博市财政局组织成立考核组,在报名期间查看报名情况,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3.专业能力考核。专业能力考核主要是对资格初审通过人员提交的材料和专业能力进行考核,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理论水平、专业能力、分析与应变能力等,考核组对参加专业能力考核人员进行客观评价并赋分,赋分情况对参加专业能力考核人员公布。专业能力考核设立最低合格分数线。
4.综合考核。专业能力考核结束后,根据专业能力考核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按照一定比例确定综合考核人选。如专业能力考核成绩相同,则按学历层次由高到低的顺序、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省级三好学生、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校级三好学生、奖学金获得者、其他荣誉称号获得者依次优先的原则确定综合考核人选,上述奖励和荣誉称号的获得时间需与应聘人员报考的学历段一致。综合考核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习表现、遵纪守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复审,综合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5.审核。综合考核结束后,考核组据实客观地写出考核报告。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考核组提交的考核报告及拟聘用人选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核,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
6.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综合考核、体检弃权或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依次进行等额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7.公示和聘用。对资格审查、专业能力考核、综合考核、审核和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合格后,对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享受所在单位的各项待遇,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组织实施与监督
本次招聘紧缺专业人才工作由中共淄博市委组织部、淄博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淄博市财政局具体组织实施,中共淄博市纪委、淄博市监察局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本招聘公告(预告)与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公告不一致者,以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公告为准。
淄博市财政局
2017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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