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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肃南县2017年事业单位招聘(引进)急需紧缺人才
发布时间:2017-03-07
工作地点:其它
信息来源:甘肃农业大学
职位类型:全职
职位描述
肃南县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2017-03-07 09:18 (点击: )
(温馨提示:有意向的我校毕业生请于双选会现场报名) 肃南县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引进)急需紧缺人才 公 告 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市人社局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引进)急需紧缺人才15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全日制普通高校未就业毕业生或在职人员。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31日以后出生)。 (四)教育类、畜牧兽医类职位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或在职人员;医疗卫生类职位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学历毕业生或在职人员。 (五)医疗卫生类职位,已取得国家执业医师《医师资格证书》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6年1月31日以后出生),学历放宽至国民教育系列专科以上。 (六)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职。 (七)具备拟招聘(引进)职位所需专业条件。 (八)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舞弊、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或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4.经公开招考录用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聘用后的职位即构成《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需回避情形的; 6.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7.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二、招聘(引进)人数及条件(见附表) 肃南县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引进)急需紧缺人才职位表
主管部门 招聘职位 招聘对象条件 备注
年龄 学历 学位 专业 招聘人数
肃南县教育体育局 肃南一中 35周岁以下 本科以上 学士学位 历史学 1 具有教师资格证
肃南县教育体育局 肃南一中 35周岁以下 本科以上 学士学位 数学类 1 具有教师资格证
肃南县教育体育局 县职教中心 35周岁以下 本科以上 学士学位 旅游管理类 1
肃南县农牧业委员会 县皇城绵羊育种场 35周岁以下 本科以上 学士学位 畜牧兽医类 2
肃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县人民医院 35周岁以下 本科以上 学士学位 临床医学类 2
肃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皇城中心卫生院 35周岁以下 专科以上 临床医学类 1
肃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祁丰中心卫生院 35周岁以下 专科以上 临床医学类 1
肃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祁丰中心卫生院 35周岁以下 专科以上 医学检验类 1
肃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明花中心卫生院 35周岁以下 专科以上 临床医学类 1
主管部门 招聘职位 招聘对象条件 备注
年龄 学历 学位 专业 招聘人数
肃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明花中心卫生院 35周岁以下 专科以上 中医学类 1
肃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明花中心卫生院 35周岁以下 专科以上 医学影像类 1
肃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祁青地区卫生院 35周岁以下 专科以上 临床医学类 1
肃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马蹄中心卫生院大泉沟分院 35周岁以下 专科以上 临床医学类 1
合计 15
三、招聘(引进)程序及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引进)按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审批及聘用等相关程序进行。招聘(引进)工作由县人社局牵头组织,县教育体育局、卫计委、农牧委等单位配合实施。
(一)招聘(引进)方式、报名时间及地点
1.招聘(引进)方式:采取参加各类人才交流会现场招聘(引进)或通过网络报名、组织现场考试(面试)等方式进行招聘。
2.报名所需资料:考生报名时需持毕业证、《报到证》(2017年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学籍档案材料、学位证、身份证和相应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师范类毕业生需持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2016年教师资格证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报名时填写《肃南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引进)人才报名信息表》(可联系报名点,从网上发送),并提供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县外在职在编人员报名时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行政主管部门、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3.报名时间及地点:报名从《公告》发布之日开始至2017年3月31日止。期间,省内高校考生可到校园招聘会现场报名,省外院校及其他类型报考人员可将报名材料影印件打包发至邮箱693654178@,并对报名情况进行电话确认。资格审查、面试时间由报名点电话通知报名应聘人员。
4.报名要求:报名登记信息必须真实、准确,伪造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因报名登记信息填写错漏或考生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正常联系而贻误应聘的,后果自负。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县人社局牵头,用人单位参与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资格审查合格,方可进行下一环节。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需提交报名所需资料的原件。
(三)面试
面试采取评审、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为招聘(引进)职位相关知识。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二位小数。面试工作由招聘(引进)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聘(引进)人员报名情况适时开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招聘(引进)职位人数与报名资格合格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2方可进行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需经县公开招考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是否予以调整或确定进行面试。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分数线,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四)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按照招聘(引进)职位人数与应聘考生数1:1的比例签订就业意向协议。2017年应届毕业生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书由考生自备;往届毕业生、在职人员签订《拟聘用协议》。
(五)体检
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拟聘用协议》的人员为体检对象。体检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联合下发的《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文件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进行考察。对在职人员主要采取查阅档案、实地考察、与被考察对象交流等方式进行;对未就业考生侧重在校表现、现实表现、学业成绩,重点审查考生个人档案、派遣证(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及职业资格证书。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形,考察为不合格:
1.有违纪违法行为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2.按照招聘职位条件要求考察时不能提供相应资格证书的(截止于2017年7月30日),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的。
3.不能按时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个人(学籍)档案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截止于2017年7月30日)。
(七)聘用
1.经考察合格的人员列为拟聘用对象进行公示,公示结束无影响其聘用问题者,填报《事业单位聘用审批表》,并附相关材料经主管部门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复后,由用人单位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新聘用人员须与聘用单位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聘用合同由肃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鉴证后生效。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按相关程序解除聘用关系。新聘用人员在肃南县服务年限不得少于五年(含试用期),服务期从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计算。
四、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引进)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公开招聘(引进)实行回避制度,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等违纪违规行为。考生违反公开招聘(引进)规定和纪律的,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聘用资格处理,对违纪工作人员将严肃追究责任。
本实施方案由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936-6122505(肃南县卫计委)
0936-6121132(肃南县教体局)
0936-6121420(肃南县农牧委)
报 名 电 话:0936-6122223(肃南县人社局)
13085923001
报名联系人: 赵 斌
肃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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