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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浙江省江山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2016招聘外派监事
发布时间:2016-10-14
工作地点:其它
信息来源:高校人才网
职位类型:全职
职位描述
江山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企业)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外派监事(企业职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外派监事4名。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招聘岗位人数学历要求招聘范围及资格
外派监事4名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男:45周岁以下(1971年10月25日后出生),具有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资格或3年以上执业注册会计师资格的放宽到50周岁以下(1966年10月25日后出生);女:40周岁以下(1976年10月25日后出生)。具有下列条件之一:1、具有会计师、审计师资格的,须从事财务会计、审计等经济管理5年以上,或担任规上企业账务负责人、内审机构负责人3年以上;2、具有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资格的;3、具有3年以上执业注册会计师等相关专业资历。
三、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正在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或审查的不得报考。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服务期、任职期等的计算统一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25日。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分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等程序。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报名者需填写《江山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招聘外派监事报名登记表》一份(详见附件1)。
2.报名时间:2016年10月24日至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3.报名地点:江山市财政局人事教育科(江山市区鹿溪中路240号三楼1308)。
4.需携带的材料:身份证、毕业证书、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二寸免冠近照1张。
5.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须达到1:2开考比例才可开考,不足1:2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直至核销该岗位招聘计划。核减核销指标数届时将向社会公告。
报名者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报名。受委托者除携带上述相关证件材料和委托书外,还须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由江山市财政局会同江山市人力社保部门对报名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发放准考证时间:2016年10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地点:江山市财政局人事教育科(江山市区鹿溪中路240号三楼1308)。
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领取。受委托者除携带上述相关证件材料外,还须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笔试
1.笔试时间、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主要测试内容:财务会计管理,企业管理、投融资方面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五)面试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实际招聘岗位数,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若最后一名出现笔试分并列现象,则同分人员全部列入面试)。
若面试阶段出现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可以递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线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总成绩 50% 面试成绩 50%。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实际招聘岗位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2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不足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若体检阶段出现空缺,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可以递补。
体检工作参照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及浙人社发[2010]109号《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及的通知》等政策执行。
体检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七)考核
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根据实际招聘岗位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考核对象。
考核工作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及用人单位招聘岗位的要求执行。
考核阶段出现空缺,可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八)聘用
考核结束后,考核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将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聘期三年(试用期3个月),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双方协商可以续聘。现在有工作单位的,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好与原单位终止劳动人事关系手续后聘用。
因公示期间有异议并查实被取消聘用资格或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资格致使聘用人员达不到实际招聘数的,在拟聘用人员上报审批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拟聘用人员收到拟聘用通知书,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确定参加面试、体检、考核、拟聘用及递补人员的名单均在江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cn[点击查看])--政务公开--财政局网页公布。
外派监事实行年薪激励制度,年薪5-11万元,其中基本年薪5万元、考核年薪0-6万元。
五、其他事项
(一)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山市财政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如出现各类招考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复习资料、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考试无关。
(二)在报名过程中,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所提供的学历或专业有疑问的,报名人员应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学历查询唯一网站(学信网)查询,下载相关信息,并向招聘单位提供纸质材料。
(三)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有效的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四)报考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涉及违法违纪人员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六)本次招聘考试合格人员的成绩一年内有效。
(七)对报考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的,联系电话:05704033153(工作时间开放)。
(八)监督电话:05704033817。
(九)未尽事宜,由江山市财政局解释。
附件:《2016年江山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公开招聘外派监事报名表》
江山市财政局
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0月12日
附件下载:报名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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