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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恩施市2013年专项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发布时间:2013-09-03
工作地点:其它
信息来源:三峡大学
职位类型:全职
职位描述
恩施市2013年专项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3-09-03 点击:11次 字体:[大] [中] [小]
恩施市2013年专项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3年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2〕157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13年专项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作,特公告如下: 一、专项招聘工作时间、地点安排 1、2013年9月7日、14日湖北省人才中心设置招聘点湖北省人才市场招聘大厅(武昌中南路14号发展大厦3楼),与应聘者供需见面,双方洽谈,查阅应聘者资料,面试,确定拟聘对象,签订协议。 2、2013年9月14日前在报名人员的简历中筛选出符合资格的应聘人员后,经过测试与考核确定拟聘用对象,签订协议。 二、专项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有关事业单位的招聘岗位、专业要求、招聘条件具体详见《恩施市2013年专项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 三、专项招聘工作组织程序 1、在市人社局指导下,各主管部门、用人单位与应聘者供需见面,双方洽谈,查阅应聘者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筛选出面试对象。 2、由市人社局、各主管部门、用人单位组织面试。面试内容为选招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根据面试情况确定考核体检对象。 3、考核和体检。考核的重点是拟聘人员的职业道德、思想作风、学习态度、学习成绩、工作实绩等。考核合格者按《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在县(市)级以上医院参加体检。 4、确定拟聘对象与公示。拟聘对象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在单位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以上。公示后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取消相关人员的招聘资格。 5、审核备案。市专项招聘工作组根据招聘结果,写出招聘工作实施情况报告,连同《拟聘人员备案名册》于2013年9月底前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 6、聘用。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的拟聘人员,上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确定聘用。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并按文件规定实行试用期。 7、对专项招聘的人员,严格实行岗位聘用,合同管理。 招聘人员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5年以上的承诺协议。 四、其他待遇 引进工作满5年及以上(含试用期)的国内“2ll工程”、“985工程”重点大学的全日制优秀本科毕业生或研究生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直接执行定级工资标准。 2、市财政三年内给予用人单位引进人才3000元/人每年的养老保险补贴。 3、由市政府给予经济适用房一套供居住使用。 4、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的,由市财政每月发放2000元工作和安家补助费,补助期限为5年,合计12万元。 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的,由市财政每月发放1000元工作和安家补助费,补助期限为5年,合计6万元。 国家“211工程”、“985工程”院校全日制本科生,由市财政每月发放500元工作和安家补助费,补助期限为5年,合计3万元。 5、直接纳入我市副科级后备干部管理,工作满1年后,经过考核,表现优秀的破格提拔为副科级干部。 五、报名方式 1、采用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的方式。简历及相关证件扫描件投递邮箱:zhaopin@或310509553@。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14号发展大厦3楼人才招聘部。; 2、报名人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证及相应专业证书复印件1份,个人简历1份(网上报名请提供电子扫描件发至邮箱,邮件题目统一为:姓名-毕业院校-专业-报考岗位); 3、资格审查通过的,电话通知面试。 附件: 《恩施市2013年部分事业单位专项招聘优秀大学毕业生计划表》恩施计划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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