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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上海政法学院2013招聘工作人员


发布时间:2013-07-12
工作地点:上海
信息来源:高校人才网
职位类型:全职
职位描述
上海政法学院是独立设置的全日制本科院校,坐落在风景秀丽的佘山国家旅游度假区,占地面积千余亩,被誉为 佘山脚下的花园学府 。因工作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才。

一、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二)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资格或技能;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职数以及具体条件

序号部门岗位类别数量具体要求

1 招生毕业办公室 教学辅助 1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30周岁及以下,有相关经验者优先。

2 国际交流处 教学辅助 1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海外留学经历者优先。

3 留学生工作办公室 教学辅助 1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海外留学经历者优先。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请至上海政法学院人事处网页下载并填写 《上海政法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 ,并随同其他材料(含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从业资格证书等的复印件)一起寄到我校。寄送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外青松公路7989号人事处谢老师收;邮编:201701。报名截止时间:2013年7月17日。

2、资格审查:

学校人事处根据应聘者信息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确定初试人员名单。

3、笔试:

学校根据报名职位要求组织笔试,笔试内容主要为相关岗位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按1:3比例排序确定初试合格人员名单。

4、面试:

学校组织由校长牵头,人事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纪检部门负责人、相关专业专家组成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初试合格者进行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5、体检:

组织拟聘人员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

6、政审:

人事处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等情况进行调查,并对其应聘资格进行复审。

7、公示及录用:

学校根据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结果,经校领导研究确定最终拟聘人员名单,在21世纪人才网站和学校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及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宜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到岗位后,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老师

邮箱:hr@126.com

电话:021-39225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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