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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国戏曲学院
职位:音乐与舞蹈学
发布时间:2012-10-26
工作地点:北京
信息来源:http://www.bjld.gov.cn/tszl/sy
职位类型:全职
职位描述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现组织开展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特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热爱戏曲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团队合作精神,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2、具备履行应聘岗位所需的学科背景、业务理论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
3、限北京户籍且人事关系在北京(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具有派遣资格的毕业生不受限制)。
4、应聘人员原则上与学院处级及以上干部没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二、招聘具体岗位、职数及要求
招聘部门岗位类别学科范围具体条件与岗位要求职数
音乐系 教学科研 音乐与舞蹈学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 国内重点音乐院校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学习背景,有一定的配器教学或配器实践经验,能够胜任戏曲配器等专业课程的教学工作。海外相关专业留学归国人员优先。 1
三、招聘程序
1、接收申请时间为2012年10月25日至11月2日;
2、学院人事处受理应聘人员申请,并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初审;
3、用人部门、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筛选、推荐;
4、对通过初审者组织笔试(应聘教学岗位的,参加试讲);
5、对通过笔试者进行面试考核;
6、对拟聘人员组织政审和体检;
7、将拟聘人员报学院审批;
8、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9、公示无异议的,办理录用手续,实行人事代理(不含具有高级职称的调入人员)。
招聘进程将在学院网站上公布,请应聘者及时关注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四、应聘材料
1、简历等相关材料以函件形式邮寄至中国戏曲学院人事处,封面请务必注明应聘部门,同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报送应聘人员简历。应聘材料不予退还,证明材料均提供复印件。
2、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由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开具的《就业推荐表》、学籍管理部门开具的《在校成绩单》。
3、应聘者须确保提供的材料真实准确,若发现材料存在虚假不实之处,将取消应聘资格。
五、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万泉寺400号,中国戏曲学院人事处
邮编:100073 邮箱:zhaopin@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10-63339289
特此公告
中国戏曲学院人事处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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