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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淮安市楚州区2012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发布时间:2011-12-31
工作地点:其它
信息来源: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职位类型:全职
职位描述
为加强水利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促进楚州水利事业发展,经淮安市楚州区人民政府同意,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区水利系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5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 招聘岗位及人数

1、专业技术A岗位,2名(楚州区城市排涝泵站管理所、楚州区茭陵抽水站);

2、专业技术B岗位,2名(楚州区运西水利管理所、楚州区渠南水利管理所);

3、专业技术C岗位,1名(楚州区茭陵抽水站)。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事业,敬业爱岗,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全日制普通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不受户籍或生源地限制。

3、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及以上学位研究生可放宽至1976年1月1日之后出生。

4、身体健康。

5、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淮安市楚州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6、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市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

凡符合招聘条件者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12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上证件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后,符合条件的缴纳考试费100元/人,并如实填写《淮安市楚州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交近期同底二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须达3:1。若符合条件报名人数不足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则按比例核减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取消岗位招聘的,如本人自愿,可到淮安市楚州区水利局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时间为2012年1月19日上午08:30~11:00,下午14:00~17: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为方便考生报名,本次招聘共设五个报名点,具体时间与地点分别是:

1月9日 河海大学就业指导中心(上午08:30~11:00,下午14:00~17:00,下同);

1月9日 山东大学千佛山校区水利楼204室;

1月9日 武汉大学水利水电学院二楼大会议室;

1月10日 扬州大学扬子津校区知行楼5楼水利学院团委;

1月16日~1月18日淮安市楚州区水利局(淮安市楚州区西长街72号)。

如本人到现场报名确有特殊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者须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报名者相关材料。

(二)笔试

笔试科目一门,内容为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2012年2月18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准考证领取时间为:2012年2月16日(上午08:30~11:00,下午14:00~17:00,),领取地点为淮安市楚州区水利局(淮安市楚州区西长街72号)。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根据参加同岗位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及报考岗位拟聘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2)由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拟参加面试人员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对不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并从同岗位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报考人员是在职人员的,须在领取面试通知前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面试采取专业命题答辩的方式,重点考核与岗位相关的专业技术水平与能力。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四)体检、考察(政审)

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生的总成绩。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分者)及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由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组织体检和考察(政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要求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政审),考察(政审)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和《2011年江苏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南》执行。

因体检或考察(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对考察(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根据拟聘人员的总成绩,按下列规则确定具体聘用单位:

应聘专业技术A岗位的第一名,聘用至楚州区城市排涝泵站管理所,第二名聘用至楚州区茭陵抽水站;专业技术B岗位的第一名,聘用至楚州区运西水利管理所,第二名聘用至楚州区渠南水利管理所。被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应届生见习期按国家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谋职业。

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五、待遇

被聘用人员待遇按淮安市楚州区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纪律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违反规定招聘纪律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被取消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责任自负。为方便群众监督,杜绝不正之风,设立监督电话:

楚州区纪委、监察局0517-85912308

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7-85912949

楚州区水利局0517-85912037。

七、本简章由淮安市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淮安市楚州区水利局共同负责解释。

附件:淮安市楚州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doc

淮安市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淮安市楚州区水利局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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