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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乡镇事业单位2011从“三支一扶”大学生中定向招聘工作人员
发布时间:2011-07-21
工作地点:其它
信息来源: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职位类型:全职
职位描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2011年四川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16号)精神,我市7个县市区的乡镇事业单位拟从我市 "三支一扶"大学生中招聘2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my***.cn[点击查看]、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s***.cn[点击查看]发布)。
一、招聘范围
绵阳市2011年服务期满"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已满1年的绵阳市在岗"三支一扶"大学生。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德端正,工作积极,服务期间考核均为合格或优秀;
(二)愿意在招聘单位工作满最低服务年限(5年);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的人员在处分期内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招聘单位、名额、具体招聘范围及条件见《绵阳市2011年"三支一扶"大学生定向招聘岗位表》。报考时,"三支一扶"大学生只能报考当前所服务的县市区提供的报考岗位,不得跨县市区报考,其中服务期满1年的在岗"三支一扶"大学生只能报考本人当前所服务的单位。
三、报名
报名时间为2011年7月21日-7月22日。符合条件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持毕业证书、近期彩色照片3张、现服务单位证明等有关材料,到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名,并填写《绵阳市乡镇事业单位从 "三支一扶"大学生中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的各项内容,由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进行资格初审。经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50元。考生于2011年7月29日持身份证到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一)笔试
1.笔试由指定考试机构负责组织实施。
2.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含《行政能力倾向测验》内容)一科,卷面满分100分。参考资料为《绵阳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考试参考资料》(绵阳市天龙晟筑职业培训学校有售,联系电话:2266295、13547118173,地址:绵阳市南河路26号停车场2楼)。
3.笔试时间为2011年7月30日(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见《准考证》)。报考者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负责,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
4.笔试成绩加分。"三支一扶"大学生经考核,两年连续为优秀的,笔试成绩(指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加5分。
5.笔试成绩(含加分)于2011年8月10日在绵阳人事考试网my***.cn[点击查看]公布。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招考环节。合格分数线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全市笔试成绩总体情况划定。
(二)面试
1.根据笔试情况、岗位招聘人数和本地实际,由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行决定是否进行面试。需要进行面试的,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参加面试人员,面试人员比例由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面试在2011年8月14日前进行。拟参加面试的人员由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并发放《面试通知书》。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收取面试费每人80元。面试由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3.面试成绩由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张榜公布。
4.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含加分) 50%+面试成绩 50%,于2011年8月16日在绵阳人事考试网my***.cn[点击查看]公布。
五、体检
(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排序)。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家、省以及行业、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可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复查一次,复查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5日内提出。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由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参加该岗位考试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三)体检由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六、考核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综合考核,对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考核资格,由此出现的空额由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参加该岗位考试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经体检合格后,再进行综合考核。
七、公示
对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由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示。公示期限为5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公示期间,对反映拟聘人员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者,招聘单位应及时到所在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审批手续,并由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同意后,招聘单位凭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审批通知,为拟聘人员办理上编制、核定工资等手续,并由招聘单位通知被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签订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为其办理人事代理和社会保险等有关手续。
九、招聘工作纪律
(一)为保证我市乡镇事业单位从 "三支一扶"大学生中招聘工作人员的顺利进行,招聘工作应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二)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应的责任;对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
(三)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与参考者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附:1.绵阳市2011年 "三支一扶"大学生定向招聘岗位表177635.doc
2.市纪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事考试中心、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177629.doc
3.绵阳市乡镇事业单位从"三支一扶"大学生中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177630.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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