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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玉屏侗族自治县2011引进专业技术人才


发布时间:2011-04-21
工作地点:其它
信息来源: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职位类型:全职
职位描述
玉屏侗族自治县2011年公开引进专业

技术人才公告

为实施人才兴县、人才强县发展战略,建立科学、规范、公正的用人制度,根据贵州省人事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黔人发[2006]4号)和玉党办发〔2010〕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2011年公开引进专业技术人才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急需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工作的组织领导,特成立2011年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安孝荣 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黄继荣 县委常委、组织部长

姚敦发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付万福 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

余晓芳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高 敏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罗友元 县政协副主席、统战部长

成 员:李长锦 县委办主任

邓序田 县纪委副书记

杨长银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田登伟 县政府办副主任

石光富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陈 钊 县财政局局长

杨 勇 县编委办公室主任

高应武 县保密局局长

伍洪伦 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局局长

黄家喜 县教育局局长

郑世萍 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

姚林屏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罗 宁 县水务局局长

胡友志 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刘维锡 县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李显斌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玉屏侗族自治县委组织部人才办,杨长银、石光富、杨俊同志具体负责专业技术人才引进日常工作。

二、引进聘用人数及条件

(一)引进单位及岗位

见《玉屏侗族自治县2011年公开引进专业技术人才职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二)引进条件

1、对象:博士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为"211工程"全日制本科生或部分紧缺专业省内外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招收的"二本"院校优秀本科毕业生(不含自费、委培生)。

2、本科毕业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毕业生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毕业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体见附表一)

三、引进程序

(一)信息发布及报名。

1、从2011年4月15日至2011年4月29日,在玉屏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公告。

2、引进方式:

(1)集中报名。时间:2011年4月18日至2011年4月29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地点:玉屏县委组织部;

(2)走出去引聘。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选派工作组走进高校现场报名。时间:5月上中旬。

3、报名所需要材料: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及学位证书(往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自荐材料、近期免冠同底一寸彩照3张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报名人员如实填写报名表(见附件二:《玉屏侗族自治县2011年引进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

联系电话0856-3222259  13688567679

(二)资格准入

1、资格审查时间:2011年5月中旬前。

2、资格审查方式: 县公开引进专业技术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人员,由引进领导小组确定进入考核、面试人员名单。

(三)考核

1、考核时间:另行公告

2、考核方式:①由公开引进专业技术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查阅学籍档案;②了解现实表现;③查阅信用记录。

(四)面试要求:面试工作按拟引进专业组建专家面试组,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能力。同一职位应聘者较多的按职位数由专家面试组依据考评细则择优确定政审对象。

1、面试时间:另行公告

2、面试地点:另行公告

3、面试要求:面试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组织协调和应变能力。

(五)政审

1、政审时间:另行公告

2、政审方式及内容:由县公开引进专业技术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派员了解应聘人员及家庭主要成员遵纪守法的现实表现情况。

3、在政审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资格:

①有犯罪记录或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②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的。

(六)体检

政审合格的,由县引才办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七)审批与聘用

体检合格的,报县公开引进专业技术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在玉屏侗族自治县公众信息网进行公示,时间为10天。公示无不良反映的,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聘用合同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黔人发[2006]4号文件规定,为其办理相关手续。

应聘人员需在合同签订前提供政审有关材料原件,不能按时提交者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奖励与待遇

(一)博士

1、在享受所在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包括工资、保险等福利待遇,下同)前提下,由县人民政府安排住房一套,面积在120平方米左右,服务满五年后,办理产权手续。有特殊贡献的专业人才,根据本人意愿,经研究同意,可实行年薪制;

2、带项目、带专利的人员可享受招商引资的有关优惠政策;

3、配偶可随调随迁,子女在当地可选择入学。

(二)硕士,在享受所在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前提下,县财政奖励10万元,按服务年限分期兑现,家属有正式工作愿随调的,可帮助解决工作问题,子女在当地选择学校入学。

(三)"211"院校毕业生享受所在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县财政奖励3万元。

未尽事宜按《玉屏侗族自治县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办法(试行)》玉党发〔2010〕6号文件执行。

五、有关要求

1、凡因考核政审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职位时,该职位按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2、因报名人数达不到此次引进计划的,县公开引进专业技术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将采取"走出去"的方式,到相关高校开展引聘工作。

3、聘用文件下发前,自行放弃职位的,该职位从参加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体检。聘用文件下发后,若聘用人员不服从安排,放弃该职位,该职位不再进行补聘。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履行解聘手续。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见习期制度,见习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见习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见习期间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4、此次引聘工作在县公开引进专业技术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在引进聘用过程中,坚持原则,遵守纪律,实行公开引聘条件、公开引进程序、公开考核、面试结果的"三公开"制度。如有违纪行为发生,无论涉及引聘对象还是工作人员,按相关纪律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5、工作保障。为确保我县今年公开引进专业技术人才工作顺利实施,所需工作经费及后勤保障工作由用人单位具体负责。

附件1:玉屏侗族自治县2011年公开引进专业技术人才职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附件2:引进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

玉屏侗族自治县2011年公开

引进专业技术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11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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