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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广东省皮肤性病防治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发布时间:2010-11-24
工作地点:广州
信息来源:高校人才网
职位类型:全职
职位描述
广东省皮肤性病防治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广东省皮肤性病防治中心是广东省卫生厅直属正处级公共卫生事业单位(专科疾病防治机构),人员经费来源于省财政拨款,核定人员编制数50名,现有在册在职人员43名。主要负责全省麻风病防治工作;承担性病疫情监测、防治指导、科研、培训、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皮肤病防治科研工作。现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工作人员,确保招聘人员素质。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事业单位招聘面向社会,凡符合招聘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报名应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涉嫌违法乱纪正在接收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以及其他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广东省皮肤性病防治中心2010年公开招聘计划,以下简称招聘计划)。
四、招聘计划、岗位及有关要求
(一)本次共招聘工作人员5名,具体岗位详见招聘计划。
(二)应届毕业生指2010年毕业的纳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含2008、2009年办理暂缓就业手续且未就业的毕业生。
(二)招聘计划中学历学位要求均为最低要求。
(三)报考者的所学专业必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一致,专业是否相符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颁布)和研究生专业目录(1997颁布)。
五、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待遇薪酬。
六、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0年12月6日-12月8日;
(二)报名地点:广东省皮肤性病防治中心办公室;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考者提交填写好的《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和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
广东省皮肤性病防治中心按照报名条件,即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应提交以下材料: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及在职人员免);3、学历、学位、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外语水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审查后对符合资格条件的报考者发放准考证;
七、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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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采用 笔试 面试 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由广东省皮肤性病防治中心组织;
2、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考试内容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知识、技能为主,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分值为100分;
4、笔试结束10日后,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并同时予以公布,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对于面试比例达不到1:3的岗位,所有参加考试考生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由广东省皮肤性病防治中心另行通知。
(二)面试
广东省皮肤性病防治中心成立面试小组,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 且为奇数。省卫生厅负责指导、监督。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基本素质和相关专业知识。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或者经书面确认自动放弃者,取消面试资格,该职位可以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当天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同时该职位不予递补。
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 60% 面试成绩 40%
八、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该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由广东省皮肤性病防治中心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在二甲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广东省皮肤性病防治中心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起5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广东省皮肤性病防治中心组成考察小组对拟聘用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工作能力、遵纪守法情况、身体情况等方面进行组织考察,考察合格者列为拟聘用人员。
若体检、考核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者,其空缺岗位可以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名单有疑义的,请直接向广东省皮肤性病防治中心反映。公示发现问题的可以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经公示无疑义的拟聘用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按规定执行试用期,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十、纪律要求
公 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纪律,严格执行有关政策和规定,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若有徇私舞弊、违反规定以及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 照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老师、苏老师
电话:020-87255313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先烈东横路10号
本公告由广东省皮肤性病防治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广东省皮肤性病防治中心2010年公开招聘计划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九日
广东省皮肤性病防治中心2010年公开招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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