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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毕节地震台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专业技术人员
发布时间:2010-08-22
工作地点:其它
信息来源:高校人才网
职位类型:全职
职位描述
毕节地震台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方案
为了加强毕节地区防震减灾队伍建设,着力抓好地震监测预报、地震灾害预防、地震应急救援,扎实推进全区防震减灾工作,根据《贵州省毕节地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办法》(毕署人字〔2006〕131号),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2名,为确保招考工作公平、公正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考人数及职位
本次计划招考毕节地震台专业技术人员2名。具体职位详见《毕节地震台公开招考专业技术人员职位一览表》。
二、招考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报考对象
未就业不在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政治表现良好。
2.户籍不限,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9月1日以后),具有博士学位或硕士学位的报考人员,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75年9月1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毕业生。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受党、政纪处分期间的人员。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公开发布报名信息
由毕节地震台在贵州省人事人才网、毕节地区行政公署网、毕节地区科技信息网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发布时间为2010年8月23日至2010年9月12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0年9月6日至9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地点:毕节地震台办公室(毕节市大兰村,行署新行政中心对面七号路旁),联系人:曾凡华、邵争。联系电话:0857 8253531,0857-8257616。
3.报名要求:
按照公布的招考条件和要求,报考人员须持以下证明材料:
(1)普通高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需持《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5张;
(4)已婚人员须持当地计生部门出具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证明。
考生根据所报职位,按要求填写《毕节地区201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报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
负责报考的工作人员根据考生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本《招考方案》规定的报考条件和填报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予以参加笔试。一个职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录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则对该职位招考计划予以调整或取消。
2.报名确认和准考证发放
经审查通过的考生,根据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缴纳报名考务费。根据贵州省财政、物价部门规定,每人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由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区防震减灾办公室负责制作并发放笔试准考证。
发放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发放准考证地点: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和报名费凭据在报名地点领取。
四、考试
(一)笔试(占总成绩的60%)
1.笔试为闭卷考试。在地区纪委的监督下和地区人事局的指导下,由招考领导小组负责抽调有关专家统一命题、制卷、阅卷。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100分)、《公共基础知识》和《防震减灾知识》(100分)。
每个报考职位的笔试科目成绩各占笔试成绩的50%。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二)面试(占总成绩的40%)。
1、每个岗位按招考计划数1:3的比例,按笔记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同一职位笔试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2、面试在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区纪委的监督指导下,由招聘单位的领导和相关专家组成的考官组负责。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成绩计算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笔试、面试总成绩均按 四舍五入 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五、加分规定:
本次招考中对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在笔试总分中加分,同时符合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不作累计加分。
(一)、加分条件:
至2009年12月31日在贵州服务期满、由省级及以上统一选派、在县及县以下单位服务满一年以上、服务期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的西部计划志愿者、 三支一扶 计划大学生和 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 大学生的加分按毕节地区人事局《关于对毕节地区 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 等人员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加分政策的通知》(毕署人通[2008]149号)文件执行。
(二)、加分确认: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考生,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计划志愿者、 三支一扶 计划大学生、 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 大学生需提供服务地管理部门出具和地区 引导办 出具的书面证明。以上证明均须注明毕业学校、派遣时间、服务单位和在县级以下单位服务时间以及年度考核情况。
考生须填写统一格式的《毕节地震台201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事业单位人员加分申请表》,审核后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前统一由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面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在笔试总成绩中加分。
六、体检
体检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本职位计划招录数1:1比例确定,体检不合格的,从进入面试人员总成绩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
同一职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列为体检对象。
体检由招考单位统一安排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核
1.考核原则:考核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2.考核程序及相关要求: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核政审对象。由地区科技局成立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和考核小组具体组织实施。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
3.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应聘人员的拟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犯罪记录或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其它不能聘用的情况;
(4)考核不合格人员,不能列入拟聘用人员;
(5)未能提交招考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
八、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毕节地区行署网、毕节地区科技信息网等媒体公示,公示期为五至七天,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报毕节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九、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 三公开 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的发生。
二○一○年八月十九日
毕节地震台公开招考专业技术人员职位一览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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