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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广西合浦县2010年考试招聘教师


发布时间:2010-03-31
工作地点:其它
信息来源:湛江师范学院
职位类型:全职
职位描述
合浦县2010年考试招聘教师简章

录入:felin 责任编辑:felin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0-03-31 14:46

为适应我县教育发展的需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桂人发〔2006〕22号)的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教师50人(其中高中教师30人,幼儿园教师20人,详见招考计划表,附后)。为确保这次考试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简章。 一、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报名参加招聘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男性身高155cm、女性身高150cm以上,身体健康。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5.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80年3月8日以后出生)。 6.学历和专业条件 (1)报考高中教师需获得全日制国民教育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含本科)或2010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应届毕业生(我县高中学校2005年以来招聘的在岗教师第一学历可以为全日制国民教育师范类专科毕业,报名时取得国民教育师范类本科毕业),取得高中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可由学校出具学历和教师资格证明,聘用时必需提供原件)。 (2)报考幼儿园教师需获得全日制国民教育师范类幼儿教育中等专业毕业以上学历(含中等专业毕业)或2010年全日制国民教育师范类幼儿教育中等专业应届毕业生,取得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应届毕业生可由学校出具学历和教师资格证明,聘用时必需提供原件)。 (3)报考幼儿园体育教师需获得全日制国民教育师范类体育教育专科毕业以上学历(含专科)或2010年全日制国民教育师范类体育教育专科以上(含专科)应届毕业生,取得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应届毕业生可由学校出具学历和教师资格证明,聘用时必需提供原件)。 (4)报考人员的学历、专业和教师资格必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一致。 7.符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的招聘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被给予不得报考机关事业单位处理的人员。 4.在读的非2010年中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5.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考全部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银行交费、网上打印准考证,不再进行现场报名。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考,不能同时报考两个及以上职位。如有报考两个及以上职位的,经查实按违反考试招聘纪律处理。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审查由招考部门负责。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凡符合本简章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请登录北部湾人力资源网(ww***com[点击查看])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与原件相符,学历、专业、年龄、户口、身份证、身体条件、教师资格证等必须与报考职位要求资格条件相符,符合加分条件的,也必须在填写报名登记表时专门说明,如考生提供材料不真实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报考的,考试成绩作废,责任由考生自负。 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北部湾人力资源网填写《合浦县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登记表》,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规格100KB以下),认真核对信息无误后提交,经审查合格并缴费后,在同一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合浦县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登记表》一式两份保存。 网上报名填表时间: 2010年3月22日— 2010年3月31日。 (二)资格审查方式及时间 依据本简章规定的职位招聘条件在网上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工作人员会在三个工作日内提出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并及时在网上反馈给报考人员,报考人员届时即可登录ww***com[点击查看]人事报名系统进行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已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不得再修改报考信息资料和报考职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在报考期限内,可以改报符合招聘条件的其他职位。 符合加分条件的,须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照顾加分证明材料(教龄证明、担任班主任工作证明、工作期间每年起止月份工资清单、任职文件、奖励证书)、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合浦县人才市场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10年3月23日— 4月2日。 (三)缴纳报名考试费、邮寄材料方式及时间 经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请按规定按时将报名费和考务费共110元(其中报名费每人10元,考试费每人每科50元)存入指定账号,开户行:农行合浦县廉东大道支行,户名:合浦县人才市场,账号:717401040000196 ,存款后务必保存好存款回执单,以此作为已缴报名费和考务费的凭证。已缴纳报名考试费的报考人员,请将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必须打印出照片),存款回执单、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校学历证明)、教师资格证(学校有效证明)、可照顾加分的证明材料(教龄证明、担任班主任工作证明、工作期间每年起止月份工资清单、任职文件、奖励证书)和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复印件各一份,直接送达或邮寄到合浦县人才市场(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合浦县廉东大道198号人才大厦三楼,邮编536100,信封请注明公开招聘材料)。 缴纳报名考试费、送达或邮寄材料时间(直接送达以送达时间为准,邮寄以邮戳时间为准): 2010年 3月23日— 4月9日。 4月 9日以后送达或邮寄材料均作废,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四)从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及时间 已确认缴纳报名考试费的报考人员,自行从北部湾人力资源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并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身份证、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 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2010年5月10日— 5月17日。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由县人事局组织实施,面试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县纪检监察部门监督考试全过程。 (一)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科目分为《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两科,各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时限每科为90分钟。 2.笔试时间: 2010年5月29日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照顾加分 属于合浦县高中学校2005年以来招聘的在岗教师,可获得教龄、评优及任职照顾加分: (1)任教每满一学年加1分; (2)任班主任每满一学年加1分; (3)任学校中层领导、年级长或教研组长加3分(同时任中层领导、年级长、教研组长、班主任取最高一项加分); (4)获县级优秀教师或先进工作者加2分,获市级及以上优秀教师或先进工作者加5分。 以上照顾加分累计最高不能超过10分。 (二)面试 1.根据计划招聘职位数,高中教师依照笔试成绩 照顾加分的总分按报考职位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幼儿教师依照笔试成绩按报考职位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其中《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每科笔试成绩须60分以上(含60分)。进入面试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可同时参加面试。对达不到规定面试比例的职位须由招聘主管部门报县人事局同意后方可进行面试,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在北部湾人力资源网公布,并书面或电话通知本人。 2.面试实行严格验证制度。进入面试的报考者须按本简章规定携带报名要求提供的全部原件,经招考部门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面试。验证时,要认真核对报考者在报名表上提供的各项信息与提供的证件材料原件是否相符。证件及材料原件必须真实可靠。报考者提供的毕业证书所列的学历层次和专业必须与招考职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相符。报考者的证件(如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准考证等)及材料不全,或不真实的,招考部门有权取消报考者的面试资格,报考者的笔试成绩也同时作废,所有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3.面试方式:说课(幼儿教师增设才艺展示) 4.面试成绩30分。方案及面试时间由县教育局在北部湾人力资源网另行公布。面试成绩在每个职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 四、考察与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依照综合成绩(高中教师:笔试成绩 照顾加分 面试成绩;幼儿教师:笔试成绩 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和体检人选。对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 (一)考察 由县人事局、教育局组成考察组,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职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及工作表现等情况,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 (二)体检 体检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执行。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考生,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培训、聘用 (一)经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合格者,由人事局与教育局确定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二)经公示群众无异议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 (三)县人事局和教育局根据招聘计划及拟聘用人员报考情况制订分配计划,按程序将聘用人员安排到具体学校并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入编手续。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审核,聘用期限为五年(含一年试用期)。 (四)在规定时间内,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造成不能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定职、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者,视情况延长试用期半年或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一)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招聘的有关政策,自觉接受社会舆论和干部群众的监督。如发现有违规违纪或弄虚作假行为,应及时予以制止,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二)严格公开招聘纪律。有下列情形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考试成绩或聘用资格,今后五年内不得参加我县组织各类学校及其他 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三)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的,或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必须严肃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原则上于2010年8月底前完成。 监督电话:0779-7208101、7216298 附件:2010年合浦县高中公办教师招考计划表.xls2010年合浦县幼儿园公办教师招考计划表..xls关于合浦县2010年考试招聘教师报考职位的解释.doc 合浦县人事局 二○一○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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