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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公告


发布时间:2010-03-16
工作地点:南京
信息来源:江苏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网
职位类型:全职
职位描述
因工作需要,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基建处招聘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四名,具体岗位职责、聘用条件如下:



岗位一:基建处办公室,1人。

岗位职责:

1.协调组织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的编制;

2.负责完成建设项目的前期报批各项手续的办理工作;

3.负责组织起草全处综合性行政工作计划、总结、报告以及对外公文等;

4.协助完成对外联络与行政接待工作,以及处办公室其他工作;

5.负责基建处网页的建设与维护,以及基建项目信息化管理系统的管理与维护工作;

6.负责全处固定资产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管理与维护;

7.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聘用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遵守校纪校规;

2. 耐心细致,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为学校的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工作服务的意识,能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团结协作、诚实守信;

3. 中共党员,应届硕士毕业生,建筑类或行政管理类专业毕业;

4. 具有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和管理、协调能力;具有较强的计算机技术、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持有国家或江苏省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证书者优先;

5. 行政管理类专业校外应聘人员的第一学历应是 211 工程及以上院校;建筑类专业校外应聘人员的第一学历应是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

6. 校外应聘人员一般年龄不超过28周岁,身体健康;学生干部及有驾照者优先。

岗位二:基建处综合科,1人。
岗位职责:

1.负责基建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工程及其所属的分项工程招标组织协调等方面的事务性工作;

2. 负责办理各类合同审核、审批、鉴印等手续;

3.参与工程用材中甲供材料和设备的供应、检验、验收、留样和对账、核准工作;参与建筑材料市场的调研、询价工作,参与工程用材价格签证工作;

4.配合工程概预算审核及调整,以及财务结算中基建部门的有关工作;配合工程结算的预审和送审工作;

5.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聘用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遵守校纪校规;

2. 耐心细致,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为学校的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工作服务的意识,能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团结协作、诚实守信;

3.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工程管理、建筑工程、建筑经济专业毕业;

4. 熟悉工程预决算业务,踏实肯干,工作能力强;

5. 校外应聘人员的第一学历应是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

6. 校外应聘人员一般年龄不超过30周岁,身体健康;具有工程咨询机构从事造价审核工作经历的优先,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资质的优先。

岗位三:基建处工程管理科(一),1人。
岗位职责:

1. 负责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要点的编制;

2.负责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图纸技术及深度的审查;

3.负责建筑智能化工程招标文件等的编制;

4.负责建筑智能化工程现场施工管理;

5.参与组织工程竣工验收,组织工程保修;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聘用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遵守校纪校规;

2. 耐心细致,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为学校的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工作服务的意识,能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团结协作、诚实守信;

3.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位,全日制普通高校建筑智能化专业应届毕业生;或从事建筑智能化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2. 具有较强的管理、协调能力;

3. 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计算机应用能力;

4. 年龄不超过30周岁,身体健康。

岗位四:基建处工程管理科(二),1人。
岗位职责:

1. 负责土木工程设计要点的编制;

2.负责土木工程设计图纸技术及深度的审查;

3.负责土木工程招标文件等的编制;

4.负责土木工程现场施工管理;

5.参与组织工程竣工验收,组织工程保修;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聘用条件

1.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位,全日制普通高校土木工程及相关专业应届毕业生;或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有施工企业工作经历者优先;

2. 具有较强的管理、协调能力;

3. 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和计算机应用能力;

4. 年龄不超过30周岁,身体健康。

聘用办法及待遇:

根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招聘办法》、《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新教职工聘用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进行招聘。在招聘截止日期后两周内由用人单位组织业务素质考核,若两周内未接到面试通知说明未通过初步审核,学校将不再另行通知。第二轮综合素质考核由人事处组织并电话通知。

根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事代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我校新聘管理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实行聘用制,人事关系由人才中心南航分中心代理,聘用后享受国家、省和校内规定的工资和福利待遇,享有参加培训和继续教育的权利。如有政策调整按学校新的聘用办法执行。

应聘方式:

应聘人员下载并填写《南航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申请表》,注明应聘岗位,为避免因网络故障导致电子简历丢失,请尽量选择投递书面材料(含《南航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申请表》、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就业推荐表复印件、职称证书和获奖证书复印件)或通过邮局寄送。如无特殊说明应聘材料均不退还。

如不方便书面投递或邮寄的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简历。

招聘截止时间:2010年3月31日

联系方式:

联系人:人事处高级人才办 闾 浩 赵海燕

地址:南航明故宫校区综合楼510房间

电话:025-84892461 电子信箱:job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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