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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宿州市关于招聘6名学科教研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09-08-29
工作地点:其它
信息来源:阜阳师范学院
职位类型:全职
职位描述
宿州市关于招聘6名学科教研员的公告

[ 作者:王茂涛 所属单位:就业指导中心 加入时间:2009-8-29 12:42:45 点击数:2 ] 

宿州市关于招聘6名学科教研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基础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教育科学研究和教学业务指导,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经市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学科教研员6名。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中学政治思想品德、语文、物理教研员各1名,中等职业教育教研员2名(机械、电子工程类1名,教育信息网络技术1名),小学数学教研员1名。 二、报名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身体健康。 (二)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基础,较丰富的教育教学、教科研实践经验,较强的教育科学研究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表达能力。熟练使用现代教育技术。在市级范围内同学科教师中有较高的知名度。 (三)普通中学和中等职业教育学科教研员基础学历为大学本科及以上;有5年以上教学、教科研实践经验;具备高中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学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中学高级教师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小学学科教研员基础学历为中师及以上;有8年以上教学、教科研实践经验;具备小学教师及以上教师资格;小学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年龄在40周岁以下。 三、招聘程序步骤 招聘工作采取笔试、听课、听评课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听课、听评课、体检、考核、聘用的程序进行。市监察局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09年8月28日—9月9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周六、周日有专人值班),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市教育局人事科。 3、联系电话:市教育局人事科0557--3929826。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含复印件)、学历证(含复印件)、学位证(含复印件)、教师资格证(含复印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含复印件)、近期二寸正面彩色相片两张及本人手写简历一份,业绩证书复印件(A4纸复印)。同时提交个人教学教科研工作小结一份(本人手写,不少于2000字)。 市教育局、人事局进行资格审查后,向符合报名条件者发出笔试通知。每个职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职位数低于3:1的,取消或核减该职位的招聘。 报名应聘者须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提交报名材料,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即取消资格。 (2)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职位。 (3)报名、考试、体检等费用按省物价局、财政厅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二)笔试 市教育局、人事局统一组织笔试。 1、笔试内容:(1)公共知识(教育学、心理学、教育科研基本理论);(2)学科专业知识。公共知识、学科专业知识各为100分。笔试成绩按公共知识、专业知识3:7的比例进行加权合成。 2、笔试时间:2009年9月13日上午:8:00--9:30《公共知识》;10:00--12:00《专业知识》。(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组织上课和听评课 笔试成绩按招聘学科分别排出名次,按招聘职位数1:6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上课和听评课人选。接到参加上课和听评课通知的应聘者凭笔试准考证及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上课(上课者需使用现代教育技术)和听评课。 1、上课。根据所报学科面对学生上一节课,上课内容抽签确定,上课分值100分(取三位专家的平均分)。 2、听评课。由申报人听一节本学科完整的课,课后30分钟内写出评价意见,交专家评定分数,分值100分(取三位专家的平均分)。 (四)总成绩的合成 笔试、上课、听评课各为100分,按6:2:2进行权重合成。 (五)加分因素 为全面考察应聘者的教科研能力,对教科研工作实绩突出者予以加分,所加分数最高不超过5分,并计入总成绩。(附:加分评价标准) (六)体检考核 1、体检考核人员的确定:同一职位按总成绩,确定每个职位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核人员。 2、体检标准及考核事项:体检参照省人事厅、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皖人发〔2005〕24号)执行须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考核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考察。如有体检不合格,根据缺额,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及聘用 按照上述程序,由市教育局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政府网、市教育局网、市人才网公示,公示期为一周,公示无异者,由市人事局报市政府同意后签订聘用合同,享受市教育局教育科学研究所正式在编人员待遇。 (八)其它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事局,电话:0557--3027046。 附件:招聘教研员加分评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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