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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贵阳市卫生局

职位:2009年公开招聘市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发布时间:2009-08-20
工作地点:其它
信息来源:中国贵阳人才网
职位类型:全职
职位描述
根据国家、省、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规定,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增强事业单位活力,优化人员结构,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175名,其中管理岗位3名,专业技术岗位171名,工勤岗位1名。(详情见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一)。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本次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面向社会进行,凡符合招聘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尚未解除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委审查的人员;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结论的人员;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试用期未满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进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学历、专业和技能条件;  4.身体健康,年龄在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即1991年7月3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即1974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医学专业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副高以上职称者,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即1969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5.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详情见招聘岗位一览表)。  6.经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确定的其他情况。  三、报名、资格审查及加分政策  (一)报名  报名时间:8月23日-25日上午9︰00至下午16︰00。  报名地点:贵阳人才大市场(延安中路88号,原腾龙大酒店)。  报名工作由市招聘工作办公室统一组织,具体报名工作由市卫生局负责。  (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持毕业证、学位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名。在职人员同时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证明模板见附件三),如报考职位需要确定医院级别或等级的考生须提供相应医院级别或等级证明方能报名。  报考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须按要求填写清楚,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为报名的,视同考生本人填写,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责任由考生自负),交近期彩色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简章,按照简章和岗位一览表公布的条件和要求报名,并提供与之相符且真实有效的报名材料。如提供材料与报考岗位所需条件和要求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本人承担。  报名收费按有关规定执行。  报名人员应确保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因所留电话不准确或因考生原因造成无法联系影响考试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招聘岗位计划与报名人数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此比例的,可调整招聘计划。如调整后,仍达不到该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准考证发放时间为9月5日上午09︰00至下午17︰00。领取准考证地点:贵阳人才大市场。考生凭身份证和领准考证凭条领取准考证。  (三)加分政策  招聘中将对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在《综合知识和能力测试》或《驾驶理论测试》成绩中加5分的办法进行适当照顾(加分在按百分制折算前进行,同时符合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加分)。具体条件如下:  1.革命烈士和因公牺牲的公民子女或见义勇为死亡受县级以上表彰的公民子女,见义勇为受县级以上表彰者;  2.截止2009年12月31日选派到贵阳市所辖县以下基层单位连续服务满两年且经考核合格的 "三支一扶"、"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西部计划志愿者"的高校毕业生;  3.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副高及以上职称(不含政工系列)人员。  (四)加分确认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的公民子女,须提供父(母)亲原所在单位和所在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关系证明及革命烈士、因公牺牲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受县级以上表彰的见义勇为者和见义勇为死亡的公民子女,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关系证明。  2."西部计划自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须提供服务区(市、县)级项目管理办公室出具的的书面证明(有服务证的可持服务证及复印件办理);以上证明材料均需注明毕业学校、派遣时间、服务单位以及考核情况。"一村一名大学生"须提供服务区(市、县)级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工作办公室出具的同意参加本次考试的书面证明和服务地乡(镇、街道办事处)出具的书面证明(有服务证的可持服务证及复印件办理)。上述证明须注明毕业学校、服务单位和服务时间,以及年度考核情况。  3.硕士研究生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副高以上职称人员需提供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考生须在报名现场填写《贵阳市卫生局2009年公开招聘市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附件二),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前由市招聘工作办公室在贵阳市人事局网站(ww***.cn[点击查看])、贵阳市卫生局网站( ws***.cn[点击查看])上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在《综合知识和能力测试》或《驾驶理论测试》成绩中予以加分。  四、考试  考试按管理岗位(A类)、专业技术岗位(B类)和工勤岗位(C类)三个岗位实行分类考试;  报考管理岗位(A类)考生参加《综合知识和能力测试》和面试;  报考专业技术岗位(B类)考生参加《综合知识和能力测试》、专业测试和面试;  报考工勤岗位(C类)考生参加《驾驶理论测试》和驾驶技能测试;  考生须参加简章规定科目的考试,如未参加其中任一个科目考试的,则取消下一科目考试资格,并视为考生自动放弃考试。  (一)《综合知识和能力测试》、《驾驶理论测试》和专业测试  《综合知识和能力测试》、《驾驶理论测试》和专业测试均采用笔试、闭卷的方式进行,考试不指定参考书;  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不含户口簿、驾驶证、护照等其他身份证明)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考试时间:  9月6日上午09︰00-11︰30《专业测试》  9月6日下午14︰00-16︰30《综合知识和能力测试》、《驾驶理论测试》  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综合知识和能力测试》、专业测试和《驾驶理论测试》成绩于9月12日在贵阳市人事局网站(ww***.cn[点击查看])、贵阳市卫生局网站( ws***.cn[点击查看])、中国贵阳人才网( ww***.cn[点击查看])上公布。  受理查分时间为9月15日上午9︰00-下午16︰00,受理查分地点为贵阳市卫生局。  (二)面试  报考管理岗位(A类)的,根据《综合知识和能力测试》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  报考专业技术岗位(B类)的,按《综合知识和能力测试》成绩占20%、专业测试成绩占50%计算,根据两科成绩之和,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驾驶技能测试  报考C类岗位的,根据参加《驾驶理论测试》考生的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不低于1︰3,不高于1︰6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驾驶技能测试人选。  驾驶技能测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驾驶技能测试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聘用。  驾驶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以下比例分类计算:  报考管理岗位(A类)的,按《综合知识和能力测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  报考专业技术岗位(B类)的,按《综合知识和能力测试》成绩占20%,专业测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30%计算。  报考工勤岗位(C类)的,按《驾驶理论测试》成绩占40%,驾驶技能测试成绩占60%计算。  《综合知识和能力测试》、专业测试、《驾驶理论测试》、驾驶技能测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四)其他  如遇某岗位进入面试(驾驶技能测试)人员末位考生考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驾驶技能测试)。  如进入面试(驾驶技能测试)人数与所招聘岗位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是否进行面试(驾驶技能测试),由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确定。  如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3∶1比例不能形成竞争的,参加面试人员的面试分数需达到本考场平均成绩以上方能进入体检程序。  因计划调整或取消的拟面试人员,其面试资格同时取消,并向社会公告。  面试(驾驶技能测试)前将对拟参加面试(驾驶技能测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核合格者,参加面试(驾驶技能测试);资格审核不合格者,取消面试(驾驶技能测试)资格,并按该岗位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体检  各招聘岗位参加体检的考生按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同一职位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A类岗位按面试成绩、B类岗位按专业测试成绩、C类岗位按驾驶技能测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者不列入考核对象,则按该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在市招聘工作办公室监督指导下,由贵阳市卫生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考核  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本单位的拟聘用人员考核工作。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核对象。  在职考生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其它考生主要以现实表现和学籍档案为主要内容。考核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市招聘工作办公室审定,取消考生的拟聘用资格;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二)有犯罪前科和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三)有政治、经济和其他问题的;  (四)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犯劳动纪律的;  (五)考察对象系新录(聘)用且试用期未满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六)发现有其它较严重疾病的;  (七)不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或提供报考岗位所需报名材料弄虚作假的;  (八)经市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它情况。  考核出现不合格情况是否递补,由市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决定。  七、办理聘用手续  经综合知识和能力测试(驾驶理论测试)、专业测试(驾驶技能测试)、面试、体检和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贵阳市卫生局对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七天。经公示合格的人员,填写《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报市人事局批准,被聘用人员按管理权限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并到政府人事部门进行合同鉴证。  八、纪律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监督。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考试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的考试环节,必须要有纪检、监察人员对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招考过程中,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理。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报考咨询电话:7987337、7987239、7989189   报考监督电话:7987219、7987262、7989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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