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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展厅招聘讲解员
发布时间:2009-07-28
工作地点:其它
信息来源: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职位类型:全职
职位描述
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展厅招聘讲解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高新区)管委会批准,由高新区组织人事劳动局组织,为高新区展厅公开招聘讲解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高新区展厅讲解员1名。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国家承认的专科以上学历。
(二)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女性,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身高在168㎝以上,体重不超过60公斤,裸眼视力在0.8以上。
(四)形象好、气质佳,吐字清晰、普通话标准,反应机灵、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和交流沟通能力。
(五)身体健康、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六)有讲解、导游及相关工作经验的优先。
四、招聘办法
招聘工作由高新区组织人事劳动局负责,在高新区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面试
面试主要测评考生的仪表举止、专业知识、实践经验、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反应能力、应变能力、自我控制能力等。
(二)筛选原则
报名结束后,经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组织人事劳动局和高新区纪检监察部门对报名材料进行筛选,初步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再由高新区组织人事劳动局组织面试,面试第一名的人员为进入体检的人选。
(三)体检
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负责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由此产生的空岗,允许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
(四)考核
由高新区组织人事劳动局牵头,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配合,对拟录用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能录用。
(五)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由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负责管理。被聘人员无编制、不落人事关系,个人可将人事关系委托高新区人才交流中心代理。工资标准:试用期间工资标准为1200元/月,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满,工资标准为1500 元/月(含基础工资和绩效奖金)。聘用单位和被聘人员按有关规定缴纳相关保险。
五、报名程序
(一)填写《报名表》
报考者下载附件中的《大庆高新区展厅招聘讲解员报名信息表》,如实填写,检查无误后,打印《报名表》一式两份(统一用A4打印纸),并粘贴近期免冠二寸照片。
(二)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由高新区组织人事劳动局与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共同完成,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09年7月29日(星期三)9:00-16:00。
报名地点:大庆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楼628房间(地址:大庆高新区火炬新街33号)。
咨询电话:8109188
具体程序:
报名当天,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大庆高新区展厅招聘讲解员报名信息表》一式两份,以及市级医院体检中心出具的身高、体重和视力情况证明,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附:大庆高新区展厅招聘讲解员报名信息表
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组织人事劳动局
二○○九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