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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海南省澄迈县招聘医疗卫生
发布时间:2009-07-28
工作地点:其它
信息来源:海南省澄迈县卫生局
职位类型:全职
职位描述
海南省澄迈县关于面向全国招聘医疗卫生人才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2005年6号令)等有关规定,经县政府批准,澄迈县决定面向全国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等医学类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医疗卫生人才,充实到我县医疗卫生队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对象
面向全国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等医学类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二、招聘原则
坚持医院工作实际需要,专业对口,注重能力和水平,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严肃招聘工作纪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选拨人才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卫生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和较强的学术组织协调能力。
2、身体健康,综合素质好,符合体检健康标准。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4、年龄要求: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人员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不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四、岗位设置
1、根据《澄迈县卫生局关于要求招聘部分医务人员的请示》要求及县医院设置的岗位情况,拟招聘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等临床等4个专业,人员4名。
2、招聘单位、数量、岗位与所需学历: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等临床专业硕士研究生各1名。
内科学:心血管、内分泌、消化、呼吸、肾病、血液病、传染病等专业;
外科学:普外、骨外、神经外、泌尿外、烧伤等专业;
妇产科学:妇科、妇科肿瘤、围产医学等专业;
儿科学:心内、新生儿等专业。
五、招聘基本程序及办法
招聘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分报名、笔试、体检、考核、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高校网站、海南省澄迈县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渠道向有关重点高校发布招聘简章。
(二)报名
本次招聘工作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
报名考生必须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把《海南省澄迈县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人才报名登记表》及个人简历发送到或是传真到我局,传真电话:67615099。报名时间:7月28日--8月12日,请各位考生于8月12日前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要求:(1)根据招聘条件和要求,报名考生需将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户口本、计划生育证明、派出所或是居委会的无犯罪证明等原件、复印件各1份(还未获得毕业证、学位证书的,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2009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并加盖印章)等资料及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到海南省澄迈县人事劳动保障局以便进行资格审查。
(2)已参加工作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由海南省澄迈县招聘医疗卫生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并公布符合招聘报名条件的人员名单。经预审获得考试资格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海南省澄迈县人事劳动保障局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1、笔试共考两个科目:公共科目、专业科目
其中《公共科目》为各岗位必考科目,共用一卷,范围为卫生法规、医学心理学、医学伦理学、病理学、药理学。各岗位《专业科目》按2007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指导用书为范围;
2、考试形式:统一命题,闭卷考试;
3、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按《公共科目》占30%,《专业科目》占70%,实行100分制。
(四)体检和考核
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印发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的规定执行。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考职位人选缺额的,在同职位考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1、根据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排名顺序等额确定聘用人员。
2、入围者在公开聘用过程中,若有弃权者,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3、对考试、体检、考核均合格的考生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举报电话:67615385、67627008
4、经公示无异议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呈报政府批准后到县人事劳动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
六、监督检查
1、信息公开:招聘信息在各重点高校、澄迈县政府网和新闻媒体公布,接受监督。
2、监督检查:在统一招聘过程中,接受县监察局全程监督。对违反有关规定、不按招聘计划、规定条件或擅自更改招聘方案给招聘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将宣布招聘无效、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考生,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七、其它
(一)报名具体规定和考务事项,可在报名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人员咨询。
(二)报名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招考条件报名,确保填报信息的真实性。
(三)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未尽事宜由海南省澄迈县人事劳动保障局和海南省澄迈县卫生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
咨询电话:0898-67615385(伍岳)
0898-67616155(周丽敏)
本方案由海南省澄迈县人事劳动保障局、海南省澄迈县卫生局负责解释。
附件:《海南省澄迈县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人才报名登记表》
海南省澄迈县人事劳动保障局、海南省澄迈县卫生局
二○○九年七月十九日
附件:澄迈县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人才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