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信息由清镇市公安局审核并发布(查看原发布网址),应届生求职网转载该信息只是出于传递更多就业招聘信息,促进大学生就业的目的。如您对此转载信息有疑义,请与原信息发布者清镇市公安局核实,并请同时联系本站处理该转载信息。
[贵州]贵州省清镇市2009年招聘公安机关聘用制工作人员
发布时间:2009-07-21
工作地点:其它
信息来源:清镇市公安局
职位类型:全职
职位描述
贵州省清镇市2009年公开招聘公安机关聘用制工作人员简章
清镇市公安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以劳务用工方式派遣至清镇市公安机关非执法、非涉密工作岗位工作,派遣人员不具备人民警察(国家公务员)身份,不具备执法资格。根据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特制定本招聘简章。
一、招聘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共20名,其中:男性聘用制岗位17名、女性聘用制岗位3名。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贵阳市户籍的公民;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年龄在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即1991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25周岁以下(含25周岁,即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年龄可以放宽到30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现由清镇市公安局及各分、县(市)局临时聘用,且工作三年以上的在岗人员,年龄可以放宽到30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经市招聘公安局机关聘用制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的其他情况。
三、报名、资格审查及加分政策
(一)报名组织工作
报名工作由清镇市招聘公安机关聘用制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09年7月30日-8月1日上午9:00下午至16:00。
2、报名地点:①清镇市公安局政工监督室(清镇市光明路34号);②贵阳市人才市场一楼。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持毕业证、学位证(2009年应届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及本市户口簿(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报考招聘岗位符合年龄放宽条件的,须持县级及以上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
报考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须按要求填写清楚,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为报名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交近期彩色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简章,按照简章的条件和要求报名,并提供与之相符且真实有效的报名材料。如提供材料与报考岗位所需条件和要求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收费按有关规定执行。
报名人员应确保所留联系电话准确、畅通,因所留电话不准确或因考生原因造成无法联系影响考试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招聘男性聘用制岗位和女性聘用制岗位计划与报名人数分别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此比例的,可调整招聘计划。如调整后,仍达不到该比例的,由市招聘公安局机关聘用制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是否决定开考。
准考证发放时间为8月6日(上午9:00下午至16:00)。领取准考证地点:贵阳市人才市场。考生凭身份证和领准考证凭条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一)《公共基础知识》
《公共基础知识》为闭卷考试,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100分钟,满分100分。主要内容包括:政治(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常识、2009年来的国内外重大事件等);法律(法的基本常识、宪法、劳动法、行政法、诉讼法等);公文写作知识等内容,不指定考试用书。
考试不指定参考书。
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不含户口簿、驾驶证、护照等其他身份证明)和准考证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考试时间:2009年8月9日(9:00-10:40)
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二)《计算机操作测试》
《计算机操作测试》为上机操作,不指定参考书。
计算机操作测试时间:2009年8月9日(14:00-17:00);地点:贵阳市人才市场四楼人才测评室。
考试成绩于2009年8月14日在清镇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cn[点击查看])和贵阳人才网(ww***.cn[点击查看])上公布。
(三)面试
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占40%和计算机操作测试成绩占30%计算,根据两科成绩之和,按招聘男性文职岗位和女性文职岗位计划分别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
如遇某岗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考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如所确定进入面试人数与所招聘男性聘用制岗位和女性聘用制岗位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由市招聘公安局机关聘用制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是否进行面试,因计划调整或取消的拟面试人员,其面试资格同时取消,并向社会公告。
面试前将对拟参加男性聘用制岗位和女性聘用制岗位面试人员分别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并按该男性聘用制岗位和女性聘用制岗位考生分别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时间:见面试准考证。
(四)总成绩计算
男性聘用制岗位和女性聘用制岗位考生总成绩分别按以下比例分类计算。男性文职岗位和女性文职岗位考生各按总成绩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占40%和计算机操作测试成绩占30%、面试占30%计算。
五、体检
各招聘岗位参加体检的考生按拟聘用男性聘用制岗位和女性聘用制岗位人数1∶1的比例,分别根据男性聘用制岗位和女性聘用制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同一职位未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计算机操作测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者不列为考核对象,则按该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由清镇市招聘公安机关聘用制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监督指导、贵州林城人才派遣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行业特殊要求的按相关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考核
招聘单位负责本单位的拟聘用人员考核工作。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核对象。
在职考生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其它考生主要以现实表现和学籍档案为主要内容。考核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清镇市招聘公安机关聘用制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考生的拟聘用资格;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二)有犯罪前科或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三)有政治、经济和其他问题的;
(四)发现有其它较严重疾病的;
(五)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犯劳动纪律的;
(六)不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或提供报考岗位所需报名材料弄虚作假的;
(七)截止2009年9月30日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学历的;
(八)经清镇市招聘公安机关聘用制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它情况。
考核出现不合格情况是否递补,由清镇市招聘公安机关聘用制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七、办理聘用手续
经笔试、计算机操作测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男性聘用制岗位和女性聘用制岗位人员,分别确定为拟聘用男性聘用制岗位和女性聘用制岗位人选。对拟聘男性聘用制岗位和女性聘用制岗位人员由招聘单位分别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并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考试成绩等。经公示合格的人员,与贵州林城人才派遣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书》。
八、纪律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监督。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考试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用人单位的考试环节,必须要有纪检、监察人员对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招考过程中,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理。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清镇市招聘公安机关聘用制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报考监督电话:0851-5288333-6002
清镇市公安局
二〇〇九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