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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诚聘教职员工


发布时间:2009-07-15
工作地点:其它
信息来源: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职位类型:全职
职位描述
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诚聘教职员工启事

一、招聘骨干教师及行政工作人员的专业、条件及录用待遇

(一) 招聘职位

见: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招聘教职员工一览表

(二)招聘条件:

院本部专职教师招聘条件:

学科带头人条件:博士学位且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45岁以下(含45周岁,1964年5月1日后出生);硕士学位且具有教授职称,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1964年5月1日后出生)。

专业教师条件: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以上学历学位;副教授、高级工程师等副高以上职称可放宽到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具有三年及以上高校教学经验的,学历可放宽到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学历、硕士学位;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1969年5月1日以后出生)。

电大中职部教师:

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以上学历学位,或者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人事关系及户口在珠海有学士以上学位的;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1969年5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可以适当放宽年龄限制到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1964年5月1日后出生)。

高校思政管理、教辅行政管理人员:

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以上学历学位的;户口和人事关系在珠海,且有三年高校工作经历,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的;35岁以下(含35周岁,1974年5月1日后出生)。

(三)录用待遇:录用者可以办理调动手续,入学院编制。录用人员享受与其职称相对应的薪酬。应届硕士研究生年收入不低于10万元人民币。

二、应聘办法

应聘者须于2009年7月20日前将学历证书(应届生提供《就业推荐表》)、职称证、教师资格证(或其它职业资格证)、地市级或以上教学科研成果奖证书等复印件及个人简历、近期大一寸彩照一张,并请到学院组织人事监察处网站下载并填写《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招聘教师报名表》,用特快专递寄学院组织人事监察处。具体事宜见ww***net[点击查看]

联系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西湖城区金二路

联系部门:组织人事监察处顾老师黄老师

邮政编码:519090

联系电话:(0756)7253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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