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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广州增城市公开招聘57名出租屋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9-07-03
工作地点:广州
信息来源:广州增城人事网
职位类型:全职
职位描述
广州增城市公开招聘57名出租屋管理员公告 7月2日至7月14日报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出租屋和流动人员的管理工作,维护我市社会治安稳定,建设一支力量充实、素质较高、纪律严明、执法严格的出租屋管理员队伍。增城市出租屋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决定面向全市公开招聘57名大专以上出租屋管理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及对象

(一)政治思想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工作,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至2009年6月30日止),增城户籍,大专以上学历。复员退伍军人、下岗人员、待业青年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三)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男性身高1.65米、女性1.55米以上;视力或矫正视力在4.8以上,听力正常,无残疾,无口吃。

(四)有一定法律知识和写作能力,熟悉电脑的基本操作。

二、招考职位及人数

本次拟统一招聘的出租屋管理员共57名,其中市出租办3人(男性)、朱村街6人(其中女2人)、新塘镇20人(其中女3人)、石滩镇20人(其中女4人)、中新镇8人(其中女1人)。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09年7月2日上午12时至7月14日下午5时。

(二)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网址(ww***.cn[点击查看]),我办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符合报名要求的,考生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09年7月24日上午9时起。

(三)报名要求:报考者按照招聘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指定网站进行报名,按照招聘条件、要求,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单位。要求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应当对在网上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不符合职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形式及内容

考试分笔试、计算机基本技能测试和面试三部分。

(一)笔试

1、笔试内容

(1)客观题:范围为《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广州市人民政府令2008年第5号)、《广州市流动人员管理规定》(广州市人民政府令2008年第10号)、《广州市流动人员IC卡暂住证管理规定》(广州市人民政府令2003年第9号)和行政能力倾向测验相关内容。

(2)主观题:写作(800字以内)。

2、笔试时间

2009年8月2日上午9:30-11:30时。

3、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将于2009年8月12日,在广州增城人事网(ww***.cn[点击查看])上公布。

(二)计算机基本技能测试对象人数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与招考职位拟招收人数3:1比例确定,具体人员名单和考试时间、地点于8月14日在广州增城人事网上公布。计算机基本技能测试内容为单位时间内打字数量和office软件基本操作。

(三)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形式。面试人员人数按笔试成绩和计算机基本技能测试合计成绩与招考职位拟招收人数2:1比例确定,届时在广州增城人事网上公布拟面试人员名单和集中进行报考资格复审、面试的时间、地点,并由市出租办、各镇街发放面试书面通知。

拟面试人员面试前由市出租办、各镇街集中进行报考资格复审,报考资格复审和面试由市出租办、各镇街组织负责。拟面试人员需持准考证、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进行报考资格复审。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并提供复印件,资格复审合格的方可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

(四)成绩合成

笔试成绩占50%、计算机基本技能测试成绩占20%、面试成绩占30%,满分为100分。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五、体检

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职位拟招收人数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由市出租办、各镇街统一组织到市中医院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可依次递补人数,体检费由考生自付,体检时间待定。

六、招聘与待遇

(一)招聘

考生严格经考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聘用。由市出租办、各镇街公布聘用名单及办理相关手续。

(二)待遇

对确定的被聘用人员应由用人单位依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转为正式出租屋管理员,发给上岗证;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对正式聘用的人员实行基本工资加奖励的工资制度和实行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障制度。工资标准和聘用期限由用人单位依法自行制定。

本公告由增城市出租屋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市出租办)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0-32829165(市出租办)

020-82852308(朱村街组织办)

020-82766490(新塘镇组织办)

020-82991322(石滩镇组织办)

020-82866306(中新镇组织办)

增城市出租屋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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