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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漳州]福建省长泰县2009年公开招聘高中、幼儿园教师
发布时间:2009-06-29
工作地点:其它
信息来源:福建师范大学
职位类型:全职
职位描述
根据漳州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漳人综[2006]27号)文件精神和《长泰县聘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泰委[1999]120号)规定,结合我县高中、幼儿教师需求情况,经县编委会研究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8名、幼儿教师20名,共28名。具体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1、高中教师招聘范围、对象:
①国家任务招收全日制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并取得学士学位者。
②取得高中教师资格证书的全日制非师范类硕士研究生。
2、幼儿教师招聘范围、对象:
①本省生源国家任务招收全日制大专以上师范类幼儿教育、学前教育、儿童教育、音乐(含舞蹈)专业毕业生。
②本省生源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的全日制非师范类幼儿教育、学前教育、儿童教育、音乐(含舞蹈)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
3、符合招聘岗位的条件和要求;
4、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5、年龄30周岁以下(197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的职位和人数
1、高中教师8名。其中:政治1名(长泰一中)、物理1名(长泰一中)、化学1名(长泰一中)、历史2名(长泰一中1名、长泰二中1名)、地理2名(长泰一中)、教育技术1名(长泰一中)。
2、幼儿园教师20名。其中:岩溪中心幼儿园3名,陈巷中心幼儿园3名,长泰三中幼教处3名,枋洋中心幼儿园2名,坂里中心幼儿园2名,古农农场中心幼儿园2名,兴泰中心幼儿园2名,马洋溪中心幼儿园3名。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09年7月4日——7月5日。
2、报名地点:县政府大楼二楼大厅
报考者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和党员证明材料原件报考,以及3张1寸近期同底免冠照片,并填写《长泰县2009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表》。报名审核后留存复印件,原件退还本人。报考者若未领到相关证书,由毕业学校出具相关证明,但相关证书必须于2009年7月31日前提交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审核有效,否则聘用资格自然取消。
报考者只限报一个职位。报考者也可委托亲友代为报名,委托他人报名责任由委托人承担。
四、考试的办法、内容和时间
(一)考试办法:考试采用笔试 面试办法。
(二)笔试
1、笔试满分100分,成绩60分(含60分)以上的为合格。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占70%)、教育法律法规(占30%)。
2、笔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采用机读答题卡,统一使用2B铅笔作答,考生应自带0.5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擦、垫板、小刀。
3、笔试时间:7月11日。
4、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记载。
5、退役运动员、退役军人及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和“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的志愿者),享有加分待遇,加分标准按漳委办发[2006]24号文件及上级有关规定执行,有关加分证明于报名时一并提交审核,逾期按不加分处理。加分不受满分限制,但最高不得超过10分。
(三)面试
1、面试满分100分。
2、考生按职位录用计划数的1:3比例,从合格线上由高分到低分推荐参加面试,达不到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60分(含60分)以上的为合格。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为1:1的,70分(含70分)的以上为合格。
5、考生参加面试须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薄)和准考证原件,否则取消面试资格。
五、总成绩计算及职位的确认
1、考生总成绩按100分计算,总成绩=笔试分(占50%) 面试分(占50%)。
2、考生单科成绩均在合格线上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名次。
3、高中系列中历史科职位由高分到低分分别安排长泰一中、长泰二中任教。
4、幼儿系列按单位需求由高分到低分选择用人单位。
5、如出现同分数不能选择时,按以下条件顺序择优选择:①教师子***先;②硕士研究生毕业报考高中及师范类第一学历本科毕业报考幼儿园优先;③第一学历高者优先;④笔试成绩高者优先。⑤中共党员优先。
6、若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或不服从分配而被取消招聘资格者,按该系列总分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至满员为止。
六、体检、考核及聘用
1、体检:根据名次和岗位确认按1:1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闽教师[2006]13号文)执行。
2、考核:体检合格者,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
3、若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名次递补(仅限递补一次)。
4、聘用:体检和考核合格者,经批准予以聘用。实行聘用制单列管理,聘用期三年,由用人单位与聘用对象签订聘用合同,县教育局鉴证。聘用期满,经考核确系胜任本职工作的,可以续聘。
往届生须提供户口所在地公安、县计生局出具的相关证明,经审查合格后,方可聘用。
聘用人员应在本县教师岗位服务6年。
5、待遇:聘用期内享受本县在职教师同等待遇。
七、本简章由长泰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详情请查看“长泰教育网http//ww***net[点击查看]”、“长泰县教育局政务公开栏”。
长泰县2009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表
姓 名 性别 出 生 年 月 相 片
政 治面 貌 学位名称 教师资格名称
学 历 全日制 教 育 毕业院校及专业 毕 业 时 间
第 二 学 历 毕业院校及专业 毕 业 时 间
家庭 住址 联系电话 住宅或小灵通: 手机:
报考 职位 1、高中( )科教师 2、小学教师 3、幼儿园教师
个 人 简 历
本 人 承 诺 所填内容如有不实之处,愿承担一切后果。 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审 批 意 见 年 月 日
注:(1)报考何种职位请在相应项目序号打“√”。每位考生限报考一个职位。
(2)报考学科(高中)要与就读专业相一致。
(3)个人简历从小学填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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