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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中山市法制局招聘2名法务人员


发布时间:2009-06-04
工作地点:其它
信息来源:中山市法制局
职位类型:全职
职位描述
中山市法制局招聘2名法务人员公告 6月15日前报名

为补充工作人员,中山市法制局拟于近期公开招聘法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本次拟招聘法务人员2名,聘期一年。

二、招聘范围

应届生、社会人员,符合招聘条件的均可报名。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愿意履行雇员的义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30周岁以下,男性,具有法律专业硕士研究生或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或人员;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考:

(一)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

(1)应聘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如弄虚作假,将取消资格;

(2)采取邮寄或传真的报名方式,报名截止时间为2009年6月15日,报名时请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复印件、曾发表的论文以及报名表格一并邮寄或传真(报名表格见附件)。

地址:中山市松苑路1号市政府大楼704室

联系人:钟先生联系电话:0760-88328065,13923359988。

传真号码:0760-88328061

五、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进行筛选,确定拟聘人选。

六、其它事项

(一)此次招聘最高年龄的计算均截止到2009年5月31日,最高年龄30岁指1978年5月31日之后出生。

(二)法务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由本局研究决定。

(三)聘用期间表现突出的,推荐报考政府雇员或公务员。

七、本公告由中山市法制局负责解释。

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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