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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攀枝花市仁和区关于公开招聘2009年中小学校教师


发布时间:2009-05-31
工作地点:其它
信息来源:乐山师范学院
职位类型:全职
职位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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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改善仁和区中小学校教师队伍结构,加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全区教育事业均衡发展,根据我区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校(攀枝花市大河中学另行安排招聘)教师45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资格准入,编制管理,优化教师队伍的原则;坚持专业对口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一)具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

(二)2009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专业应届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奉献精神。

(四)应聘初中及以上教师岗位,应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师范类大专起点的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小学教师岗位,应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中师起点的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

(五)报考初中教师岗位及小学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岗位的考生,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岗位一致。

(六)具有与应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七)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4年7月1日后出生)。

(八)身体健康,符合教师所必备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计划共招聘教师45名。其中:

 1、初中教师21名

学科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历史地理生物音乐体育合计

名额16222213221




   2、小学教师24名

学科语文数学体育音乐美术合计

名额10364124

五、报名

报名工作由攀枝花市仁和区教育局组织。

(一)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二)报名时间:2009年6月23日6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三)报名地点:攀枝花市仁和区教育局人事科。

(四)报名手续

1、正式有效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2、毕业证书的原件及一份复印件(2009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教务机构或招生就业机构出具的有效证明,但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否则取消资格)。

3、教师资格证书的原件及一份复印件(2009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专业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教务机构或招生就业机构出具的有效证明)。

4、符合加分条件的,提供加分证明材料,服务期未满的不予加分,且须提供服务地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5、本人近期同底版二寸正面免冠彩照两张(照片背面注明报考岗位和姓名)。

(五)报名要求

1、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2、报考者在填写《报名登记表》时必须准确、完整地填写报考岗位名称。

3、报考者在填写是否同意调整到其他相同或相近岗位一栏时,只能填同意不同意

4、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常住人口登记表均不能代替身份证报名。

5、中师起点的国民教育专科报考者须提供中师学历证明;大专起点的国民教育本科报考者须提供师范类大专学历证明。

6、在职在岗教师报考相应岗位,必须持现服务处所当地教育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六、考务费缴纳

考试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2003]237号文件的规定标准缴纳,笔试每人每科50元。

七、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攀枝花市仁和区人事局、攀枝花市仁和区教育局、攀枝花市仁和区监察局共同负责。报名时,报考者应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信息和材料,交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符合条件的予以报名登记。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本人承担。

八、笔试开考比例及岗位名额调整

岗位招聘名额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开考。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由攀枝花市仁和区人事局、攀枝花市仁和区教育局根据报考者意愿进行调整,或报经攀枝花市仁和区补充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适当降低比例。调整后仍达不到比例或没有调整对象的,在报经攀枝花市仁和区补充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相应调减该岗位的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调减招聘岗位名额或取消招聘岗位的情况,由攀枝花市仁和区人事局、攀枝花市仁和区教育局在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网、攀枝花市仁和区教育网公布。

九、准考证领取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凭本人正式有效居民身份证(代领者还须出具代领人身份证)和缴费收据,于2009年7月8日-7月9日工作时间内到攀枝花市仁和区教育局人事科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者,视为自动放弃,已缴笔试考试费不予退回。

十、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考试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考试成绩的60%。考试的组织实施由攀枝花市仁和区人事局、攀枝花市仁和区教育局共同负责,考试监督由攀枝花市仁和区监察局负责。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2、笔试时间:2009年7月11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教育法律、法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基础知识,教学技能等)。

4、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符合国家和省、市、区有关加分政策规定的,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在笔试成绩中加分。

5、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3日内在攀枝花市仁和区教育局机关办公楼张榜,同时通过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网、攀枝花市仁和区教育网站公布。

(二)面试

1、笔试结束后,根据各岗位招聘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2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在确定进入面试最后一名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可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2009年7月25日

3、进入面试人员凭本人正式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应届毕业生报名时未提交学历证书的必须提供学历证书)于2009年7月22日-7月23日工作时间内到攀枝花市仁和区教育局人事科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未领者视为自动放弃。因放弃面试出现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面试根据招聘岗位成立相应的评委组,按照统一的评分标准和要求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由被试者提前45分钟抽取本人所教学科的一个内容进行备课准备,然后上一节说课(包括专业能力的展示),时间控制在20分钟以内。

5、音乐、体育、美术岗位的面试,采取特长测试与无学生上课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特长测试占面试成绩的30%,无学生上课占面试成绩的70%。其它岗位的面试采取无学生上课的方式进行。

特长测试,由应试者按所报考岗位,在下列规定测试项目中,任意选择一项进行:

(1)音乐岗位:声乐、器乐、舞蹈。

(2)体育岗位:篮球、足球、排球、武术。

(3)美术岗位:素描、中国画、水彩画。

《特长测试注意事项》随《面试通知书》一并发放。

6、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书》。面试费根据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按80元/人次的标准收取。

7、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试者本人,随综合计算后的考试成绩一并在攀枝花市仁和区教育局机关办公楼张榜,同时通过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网公布。

十一、体检

1、体检人选根据各岗位招聘名额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学历排序;学历相同,以面试成绩排序;面试成绩又相同的,以笔试成绩得分排序)。

2、体检由攀枝花市仁和区人事局、攀枝花市仁和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3、体检时间、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十二、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核对象。考核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考核工作由攀枝花市仁和区教育局按照招聘岗位要求组织实施。

十三、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情况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由攀枝花市仁和区人事局、攀枝花市仁和区教育局、攀枝花市仁和区监察局在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网、攀枝花市仁和区教育网及攀枝花市仁和区教育局机关办公楼张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间,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后出现缺额的,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十四、聘用及相关待遇

(一)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教育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二)聘用人员由攀枝花市仁和区教育局根据工作需要分配服务学校,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所服务学校报到。未经攀枝花市仁和区教育局同意,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聘用人员实行合同聘用管理,聘用人员必须与服务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依法执行服务期制度,服务期不少于5年。服务期满5年后,方可进行交流调动。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十五、纪律和监督

(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招聘工作人员,应当进行回避。

(二)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严格招聘纪律。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对违反考试、考核和体检纪律的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考核和体检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者给予行政处分。

十六、本简章由攀枝花市仁和区人事局、攀枝花市仁和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仁和区教育局人事科 15983568683

监督举报电话:仁和区监察局 2907173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网网址:ww***.cn[点击查看]

攀枝花市仁和区教育信息网网址:ww***.cn[点击查看]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事局
攀枝花市仁和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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