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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营口市直卫生系统事业单位2009年公开招聘方案


发布时间:2009-04-12
工作地点:其它
信息来源:辽宁营口市人事局
职位类型:全职
职位描述
根据《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单位用人需求,市人事局将于2009年4月组织市直卫生系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为确保此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任"的原则,拓宽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渠道,体现社会就业公平,将一批优秀人才充实到卫生系统各事业单位。

二、报考基本条件及招聘计划

(一)报考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09年4月14日。

符合相关条件的2009年应届毕业生,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后,按期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共计56人,具体计划详见招聘职位信息表。

三、招聘程序

1、发布公告。由市人事局通过有关媒体及营口人事人才网发布有关招聘信息。

2、组织报名。凡具备条件并有意应聘者于2009年4月15日至16日到市人才交流中心报名并填写《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gaoxiaojob,应聘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附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及其它相关证书、一寸同底板近期照片两张报名。报名费每人100元。应聘人员应根据招聘要求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并保证所填信息及相关证明的真实有效。

2009年应届毕业生,应持院校出具的推荐信报名,推荐信应写明学历层次、所学专业及毕业时间等内容。

每个应聘人员只限报考一个招聘职位。

报名人数与职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方可开考。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职位2∶1比例时,应调整招聘计划。调整招聘计划的公式为:调整后的招聘计划=报名人数 2,得数出现小数时四舍五入取整数。招聘职位仅有1人报考时,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改报其它招聘职位。

3、资格审查。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要根据考生报名信息,对报名者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信,报名登记表等材料进行认真核对,防止和查处作弊行为。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4、笔试。笔试时间为4月25日上午9:00-11:00。医学护理职位考试科目为《基础护理学》,其他职位考试科目为《人体解剖学》、《生理学》、《诊断学》。市人事局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5、确定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每个职位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在笔试合格人员中的同一职位按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

6、面试。面试由市卫生局组织实施,面试的内容以专业知识为主。面试方案需经人事局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面试实行百分制,60分为合格,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聘用。

每一面试小组由5人或7人组成,面试前按照每一面试小组不低于考官人选三倍的数量确定备选考官。面试考官考前抽签确定。面试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评委的平均分即为考生面试成绩。考生面试顺序考前抽签确定。

7、总成绩计算方法。

(1)为吸引高层次人才,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人员报考,采取以下特殊办法:

①招聘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职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数量达到2:1以上,考生直接进入面试,并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

②招聘中专以上学历职位的,本科以下学历的考生仍按1:2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人员报考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面试人选不受1:2比例限制(该职位的面试人数为2+硕士研究生);该职位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

(2)招聘中专以上学历职位的,没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人员报考时,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5:5计入总成绩。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 50%+面试成绩 50%。根据总成绩,按招考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

8、组织考核和体检。对拟聘人员进行考核和体检。考核工作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组织,考核的主要内容为: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体检由市人事局和市卫生局按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制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实施。

由于考核或体检不合格,以及考生自愿弃权等原因出现的名额空缺,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

9、公示。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选,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及时调查处理,对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不予聘用;对有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

四、管理及待遇

公示期满符合招聘条件人员,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办理相关人事手续。试用期6个月(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对招聘相关条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办理。正式聘用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五、监督检查及工作要求

市人事局负责对公开招聘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并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按照统一要求,严格执行《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辽人发[2007]1号)和本次招聘的规定及程序。聘请市纪检、监察人员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并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咨询电话:

市人事局:2998268

市卫生局:2167310

附件:营口卫生09招聘人员计划表

营口市人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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