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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

职位:2009招聘
发布时间:2009-03-16
工作地点:其它
信息来源:乐山师范学院
职位类型:全职
职位描述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

200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重庆市秀山高级中学校高中教师简章

  为优化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结构,实现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规范事业单位招聘行为,提高整体素质,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县实际,经县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重庆市秀山高级中学校高中教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注重实绩、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品行端正,身心健康,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全国各地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全日制本科并取得学士学位及以上的毕业生,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学科高中教师资格证。

  (三)具有扎实的学科专业知识和较强的教育教学技能。

  (四)年龄在30周岁(1979年7月1日后出生)以下,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74年7月1日后出生)以下。

  三、招聘岗位

语文教师 数学教师 英语教师 物理教师 化学教师 历史教师 地理教师 政治教师 音乐教师 美术教师 体育教师 信息  技术教师 心理 健康 教师 合计

5 3 5 2 2 2 2 1 1 2 4 1 1 31人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09年3月20日---3月30日。

  2.报名方式。采取邮件报名方式,电子邮箱(xsgjzxbgs@或xsgjzxjwc@ ),考生须上传《重庆市秀山高级中学校200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报名表》1份,上传近期1寸免冠彩色数码照片1张(大小在20K以内,jpg格式)。考务费每科50元,共100元。考生通过中国工商银行(户名:黄章华,帐号:6222023100001704472)交纳考务费。报名后把交费凭据通过报名邮箱传至招考单位,未收到凭据者视为未报名。(联系电话:023--76685885)

  3.领取《准考证》。考生持身份证原件于2009年4月3日14:00—18:00时到重庆市第一中学校(重庆市沙坪坝区沙南街2号)科技楼领取《准考证》。

  4.除紧缺特殊岗位外,其余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的比例应达到3:1,达不到规定比例,则相应递减招聘名额直至取消。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形式,各占100分。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40% 面试(含试讲)成绩×60%。

  加分资格条件

  (1)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重庆)计划”和“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1年且经考核合格者,其参加笔试成绩按规定加5分。

  考生加分资格条件的确认:

  ①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重庆)计划”须持市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开据证明,在领准考证时到重庆市第一中学校科技楼审查确认资格条件。

  ②“三支一扶”大学生请于报名后3日内将本人的姓名、性别、所在服务区县、报考单位、准考证号等,通过电话(023-86868883)或传真(023-86868879)等方式告知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加分资格条件,经按规定程序确认后,由市“三支一扶” 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通报秀山县人事局。

  (2)根据《中国重庆·青年人才论坛评选表彰试行办法》(渝委组〔2008〕25号)规定,“中国重庆·青年人才论坛”优秀论文奖获得者在笔试成绩中加10分,优秀论文提名奖获得者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优秀论文入围奖获得者在笔试成绩中加2分。符合条件人员持证明在领准考证时到重庆市第一中学校科技楼审查确认资格条件。

  同时符合上述多项加分条件的,只能享受其中一项加分政策,不可重复计算。

  1.笔试

  (1)笔试科目满分100分,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以及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等教育基础知识,重庆市现行高中教材(人教版) 2009年高考《考试说明》中涉及的内容(音、体、美、心理健康、信息技术学科考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

  (2)笔试时间:2009年4月4日。

  (3)笔试地点:重庆市第一中学校科技楼。

  (4)笔试成绩公布。4月4日下午17:00在考场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单,同时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考生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高中教师资格证原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高中教师资格证的2009年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由学校签章的《重庆市秀山高级中学校2009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推荐表》。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递补。

  2.面试(含试讲)

  (1)面试(含试讲)采取说课、上课方式,主要考察考生课堂教学能力(音、体、美、信息技术学科面试内容为学科专业技能)。面试(含试讲)人选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根据同一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达不到比例的(紧缺特殊岗位除外)岗位相应递减招聘名额。若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时,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2)面试时间:2009年4月5日。

  (3)面试地点:重庆市第一中学校科技楼。

  (三)体检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名额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最后一名人选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以及《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文件的有关要求并结合行业实际需求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考核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对招聘职位的适应情况(招考简章规定的资格条件)、有无重大疾病史以及有无需要实行岗位任职回避等进行审查和考核。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空缺时,仍按报考职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秀山人事人才网(xi***.cn[点击查看])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六)聘用及待遇

  考试、体检、考核、公示均合格者,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福利待遇,学校将尽最大努力保障教师福利,在完成学校各项目标任务的情况下年总收入预计平均可达4万元。学校同时提供一套(50 左右一室一厅一厨一卫) 标准住房,在重庆市秀山高级中学校工作满20年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的人员享有房屋终身居住权(法定继承人无继承权),工作期满20年不愿继续居住的由有关部门进行房产评估,对其住房进行经济补偿后由学校收回。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

  五、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秀山县教委负责解释。

1.重庆市秀山高级中学校2009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2.重庆市秀山高级中学校2009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推荐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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