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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华宁县教育系统
职位:2008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08-07-17
工作地点:其它
信息来源:华宁县政府门户
职位类型:全职
职位描述
华宁县教育系统2008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2008-7-16 9:03:02 作者:华宁县教育局 浏览次数:13
为了进一步做好2008-2009学年教师配置工作,确保各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经县增人计划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2008年我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3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及岗位(一) 招聘对象 华宁县户籍且居住年限满五年以上,具有教师资格证和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未就业人员(2008年以前已被各地州、市、县招聘为特岗教师人员除外),其中应聘高中教师者不限户籍。 (二) 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 3.身体健康,具备从事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 4.具备报考所需的资格条件; 5.根据《中共华宁县委办公室 华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华办发〔2002〕76号),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73年7月29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岗位 :详见附表。 二、招聘原则 岗位需要,公开招考,平等竞争,分岗位择优聘用。 三、招考办法 (一)报名及考试时间 1.报名时间:2008年7月29日至31日。 2.报名地点:县人才劳动力市场。 3.报名办法:按所公布的需求数分岗位报考,每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4.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须提供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户口证明,近期彩色五分照片4张。其中:全日制普通高校培养的毕业生还需提供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其它培养方式的毕业生需提供失业证明。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笔试时间:2008年8月12日上午8:30-11:30。 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6.面试时间:2008年8月16日上午8:30。 面试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二)其他 1.2008年8月11日下午到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笔试《准考证》。 2.2008年8月14日上午公布笔试成绩、参考人员查分。 3.2008年8月15日上午进入面试人员到县教育局人事股报名、抽签及领取《面试通知书》。 4.2008年8月17日上午公布总成绩。 5.2008年8月18日组织体检。 (三)考试方式及内容 1.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总分100分(其中:公共部分卷面分100分,占40%;专业知识卷面分100分,占60%),面试总分100分(课堂教学考核占95%,才艺展示占5%)。 (1)公共部分考试内容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材使用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指导丛书中学教师版《教育学考试大纲》、《教育心理学考试大纲》)、基础教育政策法律法规、教育教学管理相关知识及时事政治。 (2)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所报岗位需要的专业知识。 2.报考音乐、体育、学前教育岗位者只考公共部分内容,笔试总分100分。 3.面试以考核教育教学能力为主,同时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教育教学能力考核采取课堂教学的方式进行,综合素质考核以所学专业以外的个人才艺展示(含乐器演奏、唱歌、舞蹈、表演、书法、美术、手工制作及体育特长等)的方式进行,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4.根据笔试成绩分岗位按1∶2择优进入面试,最终以笔试成绩占30%,面试占70%计算总成绩,分岗位择优聘用。 5.每个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数的开考比例为3∶1。 四、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由县教育局组织所招聘人员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对体检合格者按有关规定给予办理聘用手续,若出现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所缺人员根据所报岗位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收费 参照相关收费标准,本次新教师招考收取报名笔试考试费每人80元;进入面试每人收取面试费200元。 六.聘用人员管理及有关问题 1.招聘到各学校教学岗位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要求,全面推行聘用合同制,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方可续聘。 2.新聘用人员全部实行人事代理,按照新人新办法的原则,严格执行聘用合同管理规定。在聘期内不能履行聘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予以辞退。 3.参加教育系统新教师招考被聘用者,未经单位同意,不得再参加公务员招考。 七、考试纪律 1.为维护考试录用的公正性,若在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出,取消录用资格。 2.报考者须留下有效的联系方式,整个招聘工作期间,在招考领导小组发出各项事宜通知的时限内,不按时到场者即视为自动放弃,请报考者自觉遵守。 3.整个招考过程由纪检监察和保密部门参与监督。 八、招聘新教师的考务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县人事劳动局参与指导、协调、监督并办理相关录用手续。附:招聘岗位及条件表 华宁县教育局 华宁县人事劳动局 二〇〇八年七月十六日 招聘岗位及条件 岗位 个数 岗位所需条件及要求
一中语文 1 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有学士学位证、高中教师资格证,专业对口,普通话水平达二级甲等及以上
一中政治 1
一中英语 1
二中英语 1 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有学士学位证、高中教师资格证,专业对口
二中体育 1
职中物理 1
职中体育 1
职中计算机 1
初中语文 1 专科及以上学历,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专业对口
初中政治 1
初中体育 1
小学语文 5 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小学数学 4 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学前教育 3 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
英语 10 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
音乐 1 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
合计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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