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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

职位:公招专职社区党群工作者公告
发布时间:2008-07-15
工作地点:其它
信息来源:泸州人才网
职位类型:全职
职位描述
泸州市龙马潭区2008年8月公开考试招聘专职社区党群工作者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专职社区党群工作者队伍建设,我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专职社区党群工作者10名。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及条件
招聘单位:龙马潭区党员服务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招聘岗位:龙马潭区专职社区党群工作者;职位代码:20080702;招聘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招聘职位要求的相关知识及工作能力,身体健康。年龄在35岁以下(1973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中共正式党员。
二、报名方式及程序
全部实行网络报名、缴费。资格审查工作由区委组织部和区人事局负责,资格审查包括网络报名时的资格初审、面试入围前的资格复审及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三个环节,在任一环节中发现考生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网络报名时间:2008年7月24日上午8:00-7月29日晚上12:00(6天)。
(一)网络报名
报名网站为《泸州人事考试网》(ww***.cn[点击查看])。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职位。考生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等相关信息,了解招考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龙马潭区职位进行报名。
2、填报信息。考生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切记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如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
3、上传相片。考生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表》后,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15-20K的考生近期免冠证件照。
4、资格初审。在考生上传相片后2个工作日内由区委组织部和区人事局对考生的资格进行初审并签署审查意见。
(二)网上缴费
资格初审通过并上传相片质量合格的考生,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于2008年8月2日晚上12:00截止。按照四川省财政厅、物价局〔2003〕237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每名考生笔试每科须缴纳考试考务费50元。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减免考试考务费:
1、《四川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
2、《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确定的农村绝对贫困家庭考生;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
4、因疾病、意外灾难等导致一时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家庭考生。
符合上述第一种情形的特困考生凭县(或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第二、四种情形的特困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第三种情形的特困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办理减免手续。符合上述减免条件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先缴费,在笔试考试前5日至考试后15日内凭有效证件到区人事局办理退费手续。
(三)打印报名表
成功缴费后的考生,应及时登陆《泸州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二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
(四)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及缴费成功的考生,凭报名时网络反馈的报名序号、身份证号、姓名,于8月18日-8月22日晚上12:00登录《泸州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本人准考证,考生必须在网上签订人事考试诚信承诺书,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到准考证指定的地点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个别考生因换发第二代身份证不能持正式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的,可由本人填写承诺书并持换发身份证的缴费回执参考,待领取身份证后到人事考试机构进行确认)。逾期未打印准考证和未签订诚信承诺书或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
2、考生在填写《报名信息表》时必须准确、完整地填写报考职位名称及代码。
3、考生不能用新、旧两个居民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截止后3日内,将锻炼所在地县以上团委出具的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和考核材料,县级组织或人事部门出具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或"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后的考核合格证明和考核材料交到龙马潭区人事局审查确认加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三、考试
(一)开考比例: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报名人数与招考职位数之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有关情况将及时在《龙马潭人才网》上公布。
(二)笔试
1、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每科满分为100分,不附加专业科目。
2、考试时间:8月23日,上午8:00-9:30考《职业能力倾向测试》,10:30-12:00考《公共基础知识》。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3、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8月28日在《龙马潭人才网》上公布。
5、加分政策:根据省人事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的规定,参加国家、我省和市(州)"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且在农村、社区基层服务期满的志愿者,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经县级组织、人事等部门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指公共科目与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加2分。符合其他加分政策的,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加分。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
6、笔试成绩查分事宜:考生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疑问需查分,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于8月28日下午6:30前直接到区人事局提出查分申请,填写《应试人员查分申请表》。查分结果8月29日在《龙马潭人才网》上公布。
(三)资格复审
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职位名额3倍的人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后,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聘用名额3倍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将笔试合格的人员全部确定为面试人员。
考生在资格复审时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所在支部出具的中共正式党员的证明,同底1寸免冠彩色近照2张及《报名信息表》2份。其中,几类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公安部门、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2、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的在职公务员,须由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3、由单位出资引进或培训的人员,与单位约定了最低服务年限且服务年限未满者,须出具用人单位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4、委培生、定向生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5、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报考者如缺少上述材料或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四)面试
1、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进入面试的人选。面试具体事项见面试通知。
2、面试时间:9月7日。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五)综合成绩的计算和公布:
1、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 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50%+政策性加分。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2、综合成绩公布:综合成绩于9月9日在《龙马潭人才网》上公布。
四、体检及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考名额,按照考生的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公共基础知识》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考察主要审查报考者的资格、资历、诚信、品德、心理健康、档案等内容。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经招考机关同意后,按最终聘用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五、公示
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及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泸州人事在线》和《龙马潭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7天。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具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纪律与监督
(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应聘该岗位。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二)严格招聘纪律,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对违反考试、考察和体检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考察和体检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者给予行政处分。
咨询电话:2522107 2522265
纪检监督电话:2522287

中共泸州市龙马潭区委组织部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事局
二OO八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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