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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科技学院

职位:2008年度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08-06-25
工作地点:其它
信息来源:浙江人事局
职位类型:全职
职位描述
浙江科技学院2008年度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08-06-25 16:05:58 访问次数:
190 信息来源:
人才流动开发处

浙江科技学院是一所以工科为主,集工、理、文、经济、管理、教育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全日制省属本科院校。借鉴德国应用科学大学(FH)办学经验,结合中国国情,培养具有国际化背景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是学校的办学特色。学校坐落于杭州西子湖畔,现有小和山、学院路、祥符桥3个校区,主校区小和山校区位于小和山麓,校园山环水抱,茂林修竹,风景优美。学校占地面积1300余亩。现有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自动化与电气工程学院、 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轻工学院、艺术设计学院(服装学院)、经济管理学院、语言文学学院、理学院、中德学院、社会科学部、体育军训部、工程实践中心等14个教学、业务单位。设有40个本科专业,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2500余名。学校现有教职工1139人,其中专任教师721人。专任教师中有正高72人,副高195人;博士78人,硕士323人。有1人入选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 5人入选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二层次, 42人入选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11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14人入选浙江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7人获得浙江省优秀教师。 为了更好地实施"人才工程",增强办学实力,实现跨越式发展,进一步充实我校教学、科研队伍,加强学科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诚邀海内外有识之士加盟我校,共同推动我校教育事业的发展。 一、岗位需求 序号 招聘 岗位 招聘 人数 专业/要求
学历/学位
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

1 学科带头人 11 机械、电气、信息、建工、生化、轻工、艺术、经管、外语、理学、人文
博士

(外语、艺术类硕士学位)
教授

2 教师 13 电气、自动化、控制
博士或优秀硕士
或副高及以上

3 教师 6 机械
博士
或教授

4 教师 8 艺术设计、服装、工业设计
硕士及以上
或副高及以上

5 教师 4 建筑、建工
硕士及以上
或副高及以上

6 教师 6 轻化、包装、印刷
硕士及以上
或副高及以上

7 教师 5 德语
硕士及以上
或副高及以上

8 教师 4 对外汉语
硕士及以上
或副高及以上

9 教师 5 中文、文化、传播
博士
或教授

10 教师 4 化工、食品、材料
博士
或教授

11 教师 6 数学、物理
博士
或教授

12 教师 8 工业工程、经济、管理
博士
或教授

13 教师 7 电子、通信
硕士及以上
或副高及以上

14 教师 4 英语
博士
或教授

15 辅导员 5 具有学校相关专业背景,中共党员,28周岁以内,有学生干部经历的优先。
硕士
/

二、待遇

正式录用人员除享受按有关规定提供的工资、保险、福利待遇外,学校还提供安家费、科研启动费以及住房安置等方面的相应待遇。

人才层次 购房补贴(万元) 过渡期 房租补贴 科研 启动费 安家费

首期 借款
每年

补贴





学科带头人 在聘任期内享受学校最高岗位待遇;引进校外人才学校提供购房及安家费80万元,或提供不少于120㎡的经济专用房一套,并提供科研启动费20~100万元。

正高职称 10
2.5

30

1200元/月/1年

3-5万元
2万元,有博士学位的3万元。

博士 10
1.875

25

800元/月/1年

3-5万元
2万元,副高、海归、博士后3万元。

副高职称 /
800元/月/1年

2-3万元
1万元,有硕士学位的2万元。

硕士 /
350元/月/2年

/
/

本科 /
200元/月/2年

/
/

注:购房补贴期共分八年,工作满八年后首期借款转为补贴。

三、招聘程序

1、招聘计划按岗位情况分别实施。学科带头人、专任教师岗位实行全年招聘,按报名情况进行考试、考核。辅导员岗位拟采取统一考试办法进行,具体报名时间和考试安排另行公告。

2、学校人事处和学院(部)受理应聘人员的申请,同时由学院(部)组织相关学科进行资格条件初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3、学院(部)成立由分管人事负责人和和相关学科教师组成的面试考核小组,对通过资格初审的面试人员进行面试考核,提出拟聘推荐人选。

4、经院(部)务会议集体研究讨论后,将拟聘人选名单、有关材料、考核情况和讨论结果报送学校人事处。

5、学校人事处处务会议讨论,提出聘用意见,报分管校长审批。

6、经分管校长审批同意,校长办公会议集体研究讨论后,拟聘用人员名单统一由学校人事处公告。

四、材料要求

1、个人简历(包括自高中开始至今的学习、工作经历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原件与复印件,附近照);

2、业绩简介(包括近五年内教学、科研项目获奖证书、专利证书、论文索引、专著目录及代表作复印件);

3、最高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书复印件,国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有留学国家大使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4、相关政审材料;

5、身份证复印件、户籍证明或户口本复印件;

6、市级以上(含市级)医院体检证明。

五、联系方式

详情请登陆浙江科技学院主页(ww***.cn[点击查看])查询。

通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留和路318号 浙江科技学院人事处(信封上请标注"应聘"字样)

网站:ww***.cn[点击查看] 邮 编:310023

姓名联系电话E-mail

人事处 宋宁华 85070153 song@

机械学院 伍伟星 85070211 wwx59210@

电气学院 冯 晞 85070266 fengxi@

信息学院 龙建红 85070303 longjianhong@

建工学院 赵 格 85070518 zhg139@

生化学院 朱上莲 85070370 shxzsl@

轻工学院 盛海波 85070785 shenghaibo2005@

艺术学院 金 城 85070553 jincheng@

经管学院 许海平 85070608 zjxhp@

语言学院 叶 申 85070667 zkywyxy@

理学院 陈肇亮 85070707 czl@

中德学院 李建勋 85070400 lijianxun118@

社科部 郑淑琪 85070808 zsq@

体军部 姚 刚 85070811 yaogang1@

浙江科技学院

二○○八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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