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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社会科学院

职位:关于2008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08-05-28
工作地点:成都
信息来源:四川人才网
职位类型:全职
职位描述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

关于2008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的有关规定,经省人事厅批准,四川省社会科学院拟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补充到研究所及职能部门工作。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由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ww***.cn[点击查看],下同]和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网[ww***.cn[点击查看],下同]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地址 主要职能

四川省 社会科学院 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成都市一环路西一段 155号 社科研究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及往届符合本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生。其中大学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83年6月6日以后出生);硕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78年6月6日以后出生)。2008年7月31日后毕业的在校生不纳入此次公招的范围。

本次招收的考生所需专业均以最高学历为准。详见附件:《四川省社会科学院2008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要求。

(3)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附件:《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4)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符合《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有关回避的规定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三、公开招聘单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均为编制内招聘,全部使用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招聘名额为10名(其中,科研岗位招聘6名,非科研岗位招聘4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2:《四川省社会科学院200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四、报名及网上缴费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四川人事考试网,报名时间为2008年6月6日至6月12日24:00止。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明确要求

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凡多岗位报考的考生,将取消其报考资格。

2、填报信息

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四川省省属部分事业单位2008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 》(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

资格初审在报考者网上报名后的2个工作日内由四川省社会科学院人事处根据报考者网上填报的《报考信息表》进行审查,并及时将审查结果通过人事考试网反馈报考者。网上资格初审的结果仅作为考生参加笔试的依据,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由资格复审和资格确认的结果确定。在招聘过程的任何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3、上传相片

报考者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表 》后,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15-20K的报考者近期免冠证件照。四川省社会科学院人事处根据报考者所传相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查,并在报考者上传相片后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上传相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

(二)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且上传相片质量合格的考生,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时间为6月7日-6月14日24:00止。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 [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1科缴费50元,其中非科研岗位的考生笔试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公文写作共2科缴费100元。网络报名且上传相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三)岗位及人员调整

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公告所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由四川省社会科学院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岗位被取消的,由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将服从调整的报考者调整到符合条件的其他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6月17日在报名网站上向社会公布。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或不愿调整的报考者,于2008年7月10日前到四川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退回网上所缴费用或进行网络退费,逾期不再受理。

(四)打印报名表

上传相片合格并缴费后的报考者,应及时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二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五)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凭报名时网络反馈的报名序号、身份证号、姓名,于 6月21日至 6月23日24:00前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在打印准考证前,报考者必须在网上签订人事考试诚信承诺书。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 、户口簿)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和签订诚信承诺书或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本次公招的考生在考前应随时关注人事考试网的相关考试信息,如有临时变动将在该网站及时公布。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笔试开考比例为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有效报考人数之比为1∶3。

考试总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即: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

笔试总成绩分值(含政策性加分),因岗位类别不同分为二类,一类为科研岗位笔试总成绩,一类为非科研岗位笔试总成绩,其计算公式分别如下:

科研岗位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30%+专业水平考核成绩70%)+政策性加分

非科研岗位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30%+公文写作成绩70%)+政策性加分

拟聘人员根据招聘岗位、招聘名额和考试总成绩确定。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包括《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和专业知识考核(科研岗位参加专业水平考核;非科研岗位参加公文写作笔试)。《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和公文写作笔试每科时间为90分钟,卷面满分为100分。

2、笔试范围

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的考试范围详见《四川省省属政府序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大纲 》(请登陆四川人事信息网(ww***.cn[点击查看])、四川人事考试网查阅或下载)。本次考试"事业单位人事争议仲裁"部分的复习内容,以成都时代出版社出版、省人才交流中心出售的《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参考资料》为准。为便于考生复习《公共基础知识 》的考试内容,报考者可根据需要自愿到四川省人才交流中心或四川省人才考试测评基地购买《公共基础知识 》考试参考材料,也可在四川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订购。

(1)专业水平考核

科研岗位应聘人员参加专业水平考核,即对应聘科研岗位人员已发表的科研和学术成果以及刊型内部资料(以下简称"成果")进行考核。科研和学术成果均以原件为准。专业水平考核成绩计算方法按下列步骤进行:第一,由四川省社会科学院计算出报考者的成果分值X;第二,将考生的成果分值除以其报考岗位中成果得分最高者的分值Y再乘以100计算,即得出报考者的专业水平考核成绩Z。专业水平考核计算公式如下:

Z= X 100

Y

其中,X为报考者的成果分值,Y为其报考岗位所有报考者中成果得分最高者的分值,Z为报考者的专业水平考核成绩。

水平考核计算办法和标准参照附件3:《四川省社会科学院专业水平考核计分标准》。

(2)公文写作笔试

非科研岗位应聘人员参加公文写作笔试。公文写作试题由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组织实施。

3、笔试时间

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时间初定于2008年6月24日-6月27日进行,公文写作笔试时间定于2008年6月24日下午。具体的考试时间、地点以考生本人《准考证》为准。

专业水平考核部分:报考者应于2008年 6月6日-2008年6月12日前将已发表的科研和学术成果等相关材料送往四川省社会科学院人事处,受理时间为每天上午8:30 -12:00,下午14:30-18:00止(周末不受理)。

4、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总成绩于2008年7月8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和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网站上发布,同时在招聘单位张贴(考生成绩以书面成绩为准)。对《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2008年7月8 日-7月10日24:00前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专业水平考核和公文写作笔试,均不查分。

5、政策性加分

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人事局或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成绩(指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的政策性加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人员,务于2008年 6月16日17∶00前将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人事局或教育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和服务证书原件交四川省社会科学院人事处(地址:成都市一环路西一段155号,联系电话028-87016755),以便审查。材料不齐备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

(二)面试

1、面试方式

实行结构化面试方式。

2、面试内容

包括意愿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 、竞争意识、兴趣爱好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 、业务能力 、创新能力 、组织管理能力 、人际协调能力等)、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等)和知识素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四个方面。

3、面试资格人员确定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具体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5:1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如有效报考的人员达到笔试开考比例,但低于面试资格审查比例,面试资格审查人员按实际参考人员确定。

4、面试资格复审手续的办理

面试资格复审的时间 、地点及人员名单于2008年7月22日前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和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网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获得面试资格复审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复审手续:

(1)《报考信息表 》2份(请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

(4)其他与报名资格条件要求相关的材料 。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复审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缺少与考试有关的证明材料,取消面试资格以及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而产生的面试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由四川省社会科学院人事处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复审。

通过面试资格复审并按规定缴纳了面试费的面试人员,由四川省社会科学院人事处发给面试通知书。

5、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因面试资格复审或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比例。如某招聘岗位实际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的,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6、面试成绩公布

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三)考试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四川省社会科学院人事处于三个工作日内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网站上公告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加分、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由四川省社会科学院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下同)。

(二)体检标准

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四川省社会科学院人事处组织,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监察处监督,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或未在四川省社会科学院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由四川省社会科学院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医院或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复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五)体检费用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七、考核

由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守法情况、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确认。对考核和确认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或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且后果自负。由此出现的空额,按参加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如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核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试 、体检 、考察合格者由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网站上公示7天。

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年龄、准考证号、院校、学历、考试成绩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聘用。如经核实仍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者,在公示期满3个工作日内由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网站上公告,并同时公告通过公示人员报送以下材料的时间和地点。

1、毕业两年来尚未就业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应提供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就业报到证》。

2、2008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出具的《毕业生推荐表》,并在2008年8月18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 、就业报到证及本人的学籍档案。

拟聘人员经省人事厅审核确认后,凭省人事厅的确认复函,由四川省社会科学院通知被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书面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手续。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通过省人事厅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纪律与监督

我院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为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的,按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政策、面试、专业考试咨询电话:028-87016755(四川省社会科学院人事处)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8-86740101转8214,86514038(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

公共科目笔试考务咨询电话:028-86740101转8103、8117,86759175(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

监督电话:028-87016693(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监察处)

四川省人事厅监察室:028-86741450

附件2:《四川省社会科学院2008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

附件3:《四川省社会科学院专业水平考核计分标准》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

二 OO八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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