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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莱州市
职位:2008公开招考教师简章
发布时间:2008-05-26
工作地点:其它
信息来源:莱 州 市 人 事 局
职位类型:全职
职位描述
莱州市2008年拟为莱州一中、职业学校、镇街中小学公开招考60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学科和数量
(一)莱州一中6人:语文、数学、政治、历史、化学、体育各1人。
(二)职业学校5人:机械、计算机、建筑工程造价、装潢设计、艺术设计(动画方向)各1人。
(三)镇街中学22人:英语5人,音乐4人,美术3人,体育2人,语文、数学、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各1人。
(四)镇街小学27人: 英语15人、音乐5人、美术4人、计算机2人、体育1人。
二、招考范围和条件
全日制统招硕士研究生可报考莱州一中。
应届和择业期内的师范类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往届的非师范类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报考职业学校。
应届和择业期内的师范类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报考镇街中小学。其中报考镇街小学英语学科的,如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人数达不到招考计划,学历放宽到专科。
报考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素质和专业技能。
(四)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须获得相应学位。
(五)年龄30周岁以下(1978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六)身体健康。
报考人员须为莱州生源毕业生或具有莱州常住户口,硕士研究生不受生源地和户口限制。在校期间和毕业后受过处分、处罚以及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有舞弊行为的,不得报考。
三、招考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于6月15日至17日到莱州市招生办公室报名。报名时,填写报名登记表,提交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提供院校出具的学历、专业证明信或就业推荐书)、学位证(应届毕业生在资格复审时提供)、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一寸同底版彩色免冠照片3张,已就业的毕业生须同时提交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每人限报一个学段的一个学科,所学专业要与报考学科相符。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考过程,初审合格的,缴纳报考费40元,6月21日上午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报考镇街小学英语学科的专科学历毕业生,可于规定时间内一并报名,暂不缴纳报考费,待6月17日下午根据本科生报名情况确定参考资格。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镇低保家庭大学生免收报考费。报名时需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办理确认和减免手续。证明材料包括:农村特困大学生,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及复印件;城镇低保家庭大学生,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及复印件。证明材料出具不全的不予确认。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讲课测试。硕士研究生报考的,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讲课测试。
1.笔试。笔试时间为6月22日。笔试内容:报考职业学校的,为职业学校段所报学科知识;报考镇街中小学的,为所报学科中学知识。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少于招考计划的,相应取消或核减该学科招考计划。笔试成绩和进入讲课测试人员名单,于6月25日前在莱州人事人才网和教育体育局、莱州教育信息网上公布。
2.讲课测试。在确定的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分报考学段和学科以招考计划的3倍(招考计划10人及以上按2倍)确定讲课测试人员。达不到招考计划3倍的,按笔试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讲课测试人员。讲课测试时间为6月29日。讲课测试内容为所报学段、学科的现行教材,其中报考镇街小学的,为初中相应学科的现行教材。所讲课节现场抽签确定,准备时间30分钟,讲课测试时间在15分钟以内。讲课测试实行百分制计分,成绩当场公布。因讲课测试成绩不及格造成招考计划空缺的,相应取消或核减该学科招考计划。进入讲课测试人员需缴纳讲课测试考务费70元,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镇低保家庭大学生免收讲课测试考务费。
(三)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按讲课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分报考学段和学科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讲课测试成绩相同的,按"三支一扶"和支援西部毕业生、学历、省级优秀毕业生、中共党员、笔试成绩的顺序确定;如仍不能确定,通过加试讲课确定。
(四)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规定,由市人事局、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视情况从报考同一学段和学科的人员中按讲课测试成绩依次递补或压减招考计划。体检所需费用自理。
(五)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聘用岗位要求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六)聘用。考察合格的,对其进行资格复审,并在莱州人事人才网、莱州教育信息网上公示,公示后无问题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是应届毕业生的,签订就业协议书,并于正式毕业后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如果不能如期毕业,或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或报到后经审查不符合招考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造成人员空缺的,根据届时情况研究确定是否进行递补。报考职业学校、镇街中小学的拟聘用人员,具体聘用单位由组织统一确定,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简章由市人事局、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2212359
莱 州 市 人 事 局
莱州市教育体育局
2008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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