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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津南区教育系统
职位:教师
发布时间:2008-04-23
工作地点:天津
信息来源:山东师范大学
职位类型:全职
职位描述
2008年天津市津南区教育系统招考教师公告
2008年天津市津南区教育系统招考教师公告
为解决我区部分学校教师缺编问题,按照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根据市、区有关规定,区人事局、区教育局决定面向社会招聘51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二、招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终身从事教育的夙愿。
2、国民教育系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报考幼儿园教师可以是专科)。
3、身体健康,无任何传染性疾病。
4、五官端正,讲标准的普通话。
5、品行端正,无违规违纪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
6、专科、本科年龄在26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30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具有天津市常住非农业户口。
8、非天津市生源毕业生报考,需为2008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计算机国家二级及以上(计算机专业除外)、英语四级及以上(只发成绩单的,要求425分以上;英语专业毕业生要求达到专业四级水平);报考音、体、美教师岗位的非天津市生源毕业生可以放宽对英语、计算水平的限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此前公开招聘过程中被招考主管机关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
5、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具体条件
1、中学教师
①高中起点,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②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2008年毕业生,如毕业后未取得学士学位,按违约处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③所学专业符合岗位要求。
④非师范类毕业生,如具有英语专业四级及以上资格证书,可报考英语教师岗位。
⑤报考音、体、美教师岗位的毕业生,不受高中起点、师范类条件的限制;报考地理教师岗位的毕业生不受师范类条件的限制。
⑥招聘学校、学科、人数及专业要求:
计划招考14人(附表一:中学教师招考计划表)。
2、小学教师
①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②小学教育专业的毕业生只能报考小学教师岗位。
③非英语专业毕业生,报考小学英语教师岗位,要求通过公共英语国家四级(只发成绩单的,要求425分以上)。
④招聘学校、学科、人数及专业要求:
计划招考28人(附表二:小学教师招考计划表)。
3、幼儿园教师
①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②招考人数:5人(附表三:幼儿园教师招考计划表)。
4、南洋工业学校计划招考专业课教师4人(附表四:南洋工业学校教师招考计划表)。
三、岗位待遇
按照国家、天津市和津南区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兑现工资和各种福利待遇;本次招考的教师毕业报到后,区教育局不提供住宿,一律由毕业生自己解决。
四、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实行公开招考,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如下:
(一)本次招聘工作由区人事局会同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招聘公告由区人事局于2008年4月22—25日在津南有线电视台、津南人事网(rs***.cn[点击查看])和津南人才在线(ww***com[点击查看])等媒体、区人事局、教育局和各镇政府门前发布。
(二)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08年4月24-26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4:30),报名地点:津南区教育局五楼会议室
(三)报名时须携带的证件:
1、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户口本、身份证、英语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008年应届毕业生需要毕业生推荐表、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考师范类的职位,需携带毕业院校出具的证明。
3、报考要求高中起点的本科学历的职位,需携带高中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5、报名费、考务费100元。
(四)笔试由区人事局和教育局共同组织,内容为相关学科专业知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合格者按照学科招聘计划1:3的比例进入面试(合格者不足1:3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五)面试由区人事局、区教育局抽调考官组成评委会。进入面试的考生,现场抽题试讲一节课,并回答相关问题,考官根据面试情况给出分数。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职位招聘人数1:1比例进入体检。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由区人事局组织进行。
(七)考察。由教育局会同用人单位根据录用职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工作表现等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
(八)公示。区人事局、区教育局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由区人事局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由区人事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对反应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为保证不出现教师空岗现象,首次录用后,如果有岗位空缺,可以在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根据空缺职位要求,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于面试人员中没有合适人选的,可在笔试合格的人员中,根据空缺职位要求,将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招考职位1:3的比例进入面试,面试结束后按有关规定进行体检、政审。
(十)招聘工作由区监察局进行全程监督。
招考工作咨询电话:(022)28392133、(022)88510602
津南区人事局
津南区教育局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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