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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海曙区卫生系统

职位:2008年第一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发布时间:2008-03-03
工作地点:其它
信息来源:宁波人才网
职位类型:全职
职位描述
为满足我区卫生工作发展的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2008年卫生局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所需专业技术人员,为了确保这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指标
2008年卫生局下属10家医疗机构第一次计划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共54人,分别有全科医学(临床)、公共卫生(预防医学)、妇幼保健、口腔医学、中医、康复、心理学、影像、药剂(药学)、针灸推拿、检验、中药、卫生管理、财务等,具体的招考单位、职位、人数和报考条件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热爱卫生工作,热爱基层工作;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3年3月1日以后出生者),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浙江省内户籍的社会人员或浙江省生源的应届毕业生;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设定条件。
具体条件详见各单位招聘职位要求。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此次招聘统一按职位招聘。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08年3月8日(9:00-16:00)。
2、报名地点:海曙区人才交流中心(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3楼)。
3、报名要求:
(1)户口簿(集体户口人员持集体户口簿或所在地户证中心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学生成绩单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
(4)相关从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种获奖证书原件,及其它需要证明的材料;
(5)一寸免冠彩照2张;
(6)填写《报名表》,并接受资格审查。对同一专业有多家单位需求的,应聘人员可以同时填报第一意向单位和第二意向单位;
(7)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缴纳考务费40元。
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者除携上述相关证件材料外,还要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低于招聘职位3倍的,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指标。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专业技术岗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二)领取准考证,参加笔试
3月14日到海曙区卫生局(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5楼)领取准考证,笔试时间和具体地点见准考证。报考者同时携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笔试内容为各岗位需要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知识,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职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未进入第一意向单位面试人选的,可以以同等资格进入第二意向单位的计分。已获独立执业资格者可在笔试分数中加5分(执业助理医师加2分)。笔试举行后一周内公布成绩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三)面试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主要对面试人选的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判断能力、反应能力、回答问题的准确性、求实精神、举止仪表等进行面对面的测试。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比例计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2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四)体检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核,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
(五)考核
考核时间另行通知。考核方法采取在体检合格者中按招聘指标从高分到低分等额进行,主要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不合格者淘汰,同时在报考本职位的体检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顺次递补。
(六)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在合格人员中,综合笔试、面试总成绩,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海曙区人才人事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有关招聘信息可登录宁波海曙人才人事网查询(网址:ww***.cn[点击查看])。
咨询电话:87258906、87258908。

附件:海曙区卫生系统2008年第一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doc

海曙区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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