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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
职位:2020招聘高层次人才
发布时间:2020-12-08
工作地点:其它
信息来源: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
职位类型:全职
职位描述
【每日招聘二】招聘166人!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2021年第一批)2020-12-7发表时间:2020年12月08日 20:45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单位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浙江省妇女医院、浙江省妇女保健院)为浙江大学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是浙江省妇产科医疗、教学、科研及计划生育、妇女保健工作的指导中心,是在华东区乃至全国有较大影响力的三级甲等妇产科专科医院。核定床位1120张、婴儿床260张。地点位于杭州市上城区。钱江院区正在建设中。
招聘岗位、条件和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批次招聘需求为39个岗位共166人。其中:专业技术岗156人,管理岗10人。
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招聘计划表(附件)。
招聘岗位经本次限时集中报名、组织遴选并确定拟聘人员后,其中尚有空缺的专业技术岗位,纳入浙江省省属事业单位特殊专业技术岗位招聘目录,在本年度内继续招聘;其他岗位需要继续招聘的,另行公告并组织实施。
(二)招聘对象
结合部分岗位补员偏好特点和每年持续性招聘工作安排,一些岗位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的,仅限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和同期完成学业并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归国人员。除这些岗位外,符合其它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要求的人员,一般均可应聘。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国内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原则上要求为2021年12月底前。国内应届毕业生指非定向、非委培、且未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人事)关系的人员。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为便于资格审查,招聘岗位表中的年龄条件,如“年龄上限30周岁”专指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它依此类推,不特指确切年龄。
科研能力突出者、有海外学习工作经历者、外语能力强、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中共党员、有文体特长或其他特殊才能者、具有类似机构或同类岗位工作经验者,在同类应聘人员中一般会优先考虑。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20日,应聘人员请登录我院网上招聘系统zp***.cn[点击查看],用真实信息注册账号,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相关附件,选择岗位报名。一般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作报名无效。应聘者应对自己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网上报名系统到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报名。
2、资格初审(招聘系统上提示为“初选”)
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在报名期间人事科同步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可登录招聘系统查询初审结果。
各岗位通过初审的报名人数一般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将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岗位招聘计划。招聘条件要求博士研究生或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岗位,或者招聘计划表注明“紧缺”的岗位,原则上按符合条件的实际人数组织招聘。
3、初评(招聘系统上提示为“复选”)
因招聘人数较多,为方便后续考试工作有序开展,医院将组织评审组结合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和实际通过初审人数,对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进行初步评估,各岗位一般按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4倍的比例择优确定考试对象。初评主要针对报名人员应聘人员学习情况、专业与科研方向、工作实绩、代表性科研成果、所获荣誉等。经初评后确定的应聘人员,招聘系统上显示其应聘状态为“复选通过”,并将收到医院短信通知,应聘者也可通过登录招聘系统“个人中心”自行查看“应聘状态”。
非医疗技术岗和管理岗不安排初评,通过资格初审者即可进入后续考试考核环节。
(二)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科室和医院层级两轮进行,逐轮淘汰。
1、科室层级
科室层级一般安排笔试和专业面试,护理岗位安排笔试和技能操作考试,妇产科临床医疗岗位仅安排笔试。高层次人才、副高职称及以上者及科研岗不安排笔试,直接参加专业面试。
(1)笔试主要考查专业知识及应用能力,由各科室结合岗位和专业特点决定,包括但不限于专业测试、文案书写等。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各岗位按计划招聘人数的5-6倍比例确定入围专业面试对象,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不足该比例的,全部入围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进入下一环节。妇产科临床医疗岗位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人数的3倍比例直接确定直接参加医院层面面试对象(笔试成绩不带入)。
(2)专业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专业素质、业务能力和团队融合潜力。
专业面试后,按笔试、面试分别占40%和60%的比例折算总成绩(不安排笔试的岗位和免笔试人员的总成绩为专业面试成绩)。各岗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医院层面(综合)面试人员,但本轮成绩不再带入下一环节。
2、院级面试
院级面试为医院层面综合面试,由医院领导班子及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组成评审组,测评综合素质、能力水平、行为方式和与招聘岗位的匹配性等要素,确定应聘人员整体表现排序。院级面试意见为不适合聘用的,不进入下一环节。
参加院级面试时,应聘人员应提供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含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就业协议书、成绩单、职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职称聘任证明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并备妥其他有利于证明本人工作和科研能力、业绩的资料参加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应聘条件不相符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体检、考察
院级面试结束后,各岗位按照本轮面试后确定的表现排序,按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主。
(四)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医院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均与我院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五)其他
1、递补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如部分岗位已在公布的信息中列明候补对象,则该对象直接递补;否则医院将视需要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决定递补的,根据前一环节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含院级面试排序)依次进行。
2、调剂
医院完成其他岗位招聘工作后,职责、资格条件相同或接近的同一批次被核减人数或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尚有可用人选的,将根据院级面试成绩安排岗位调剂。在招聘计划总量内,少量岗位将视应聘人员考试成绩情况,适当调剂并增聘一些优秀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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