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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鄂温克旗公开招聘社区工作领导小组
职位:2021招聘社区工作人员
发布时间:2020-11-06
工作地点:其它
信息来源:国家公务员
职位类型:全职
职位描述
鄂温克旗2020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深入推进城乡社区治理工作,结合各苏木乡镇社区工作需求,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社区工作人员为社区劳动合同制用工人员,主要从事社区相关工作,苏木乡镇为用人单位,计划公开向社会招聘28名社区工作人员,其中,巴彦托海镇社区7个岗位(从事党务工作人员)、大雁镇社区11个岗位、伊敏河镇社区9个岗位、红花尔基镇社区1个岗位。具体招聘职位详见《鄂温克族自治旗2020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政治合格、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政治素质,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在思想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责任心强,无犯罪前科,无吸毒涉黑涉恶等劣迹。
2.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复员转业军人可放宽至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在18周岁至40周岁之间(1980年11月5日-2002年11月5日),硕士、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从事社区(嘎查)服务工作三年以上,工作成绩突出的人员,年龄放宽至45周岁。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能力,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语言表达能力,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熟悉办公软件。
5.报名截止日前具有鄂温克族自治旗户籍的人员
6.服从统一分配。
7.如遇特殊情况,由旗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议定。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发布公告
旗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领导小组通过融媒体、旗政务网等媒体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进行。报考人员事先通过网站下载报名表,认真填写报名信息,签字确认无误,现场提交报名表后不允许再进行修改。
2.报名时间:
自2020年11月10日- 11月12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 报名。
3.报名地点: 巴彦托海镇安门社区西门 (南屯电影院路口东南侧)。
4.招聘简章、报名表格下载:
鄂温克旗人民政府网(ww***.cn[点击查看])
5.报名材料提交:
(1)报名表(符合加分政策的需正确填写加分项、自主选择汉文或蒙古文答卷);
(2)个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个人户口本主页和个人页原件;
(3)学历证书原件;
(4)学位证书原件;
(5)学历在线验证证明(即《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中共党员须提供所在党组织开具的证明;
(7)近期正面免冠1寸蓝底证件照4张(背面写上名字);
(8)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等相关资料;
(9)社区、嘎查工作经历相关证明;
以上材料备齐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供现场审核使用。学历验证可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cn[点击查看],简称学信网)进行在线验证,并下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网上核查有效期请选择24个月或以上)。
6.咨询电话:8812523、8818216(旗民政局办公室)
7.监督举报电话:8812271(组织部干部监督科)
8980061(纪委监委派驻组办公室)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者按照要求填写《鄂温克族自治旗2020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报名表》,准确真实填写个人信息和报考职位,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专科、本科和研究生学习简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系(学院)、专业】以及到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等),时间应连续不能间断。
2.报考人员要保持报名时所填写联系电话的畅通,关注鄂温克旗人民政府网、融媒体及公众号以便及时获得有关通知事宜。
3.报考人员要按疫情防控要求佩戴防疫用品,持有效健康码、行程码进行现场报名,遵守现场疫情防控人员的管理要求,保持安全防护距离,有序报名。
4.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2及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照1:2减少招聘计划人数(或不予开考)。
5.领取准考证。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原报名处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若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参加本次笔试考试。
6.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另行通知,请详见鄂温克人民政府网。
7.请考生认真填写《报名表》,因个人错填加分信息导致没有加分的,不再进行加分。考生自主选择汉文或蒙古文试卷,一经填报确认,不再更改。
8.符合年龄放宽和加分条件的人员,经审查合格后,在笔试成绩公布前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年龄放宽、加分。
9.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社区工作人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四、笔试
1.笔试:考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不指定参考书目。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以汉文试卷为主,根据考生报名需求,可增设蒙古文试卷。考生应根据试卷类别严格用一种文字答题,对同一科试卷出现两种及以上文字的或不按规定语言、文字答题的按零分处理。
2.笔试政策加分:对于鄂温克族、蒙古族、鄂伦春族、达斡尔族笔试成绩上加2.5分;对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笔试成绩加2.5分。两项可叠加。
3.笔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 政策加分
4.笔试总成绩公布公示方式:通过鄂温克旗人民政府网(ww***.cn[点击查看])、融媒体及公众号进行公布公示。
五、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和费用:按照参加考试人员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的,以有社区(嘎查)工作经历者优先;社区(嘎查)工作经历相同的以退役士兵优先;是退役士兵的以全日制学历优先。仍无法确定的,采取加试确定。考生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及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对答复的函》(国公考录函〔2010〕13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对体检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
3.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从该职位参加考试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考察
对于拟聘人选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表现,通过查阅档案、调查、政审等方式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从该职位参加考试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聘用及其待遇
1、公示: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鄂温克旗人民政府网、融媒体及公众号进行公示,期限为七日,有反映问题人员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后出缺不再进行递补。
2、聘用:聘用人员与相关苏木乡镇签订劳动合同,聘期为3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结束后,经考核合格者,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不合格者取消聘用。拟聘用人员应服从分配并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3、待遇:按照我旗现行的社区工作人员工资待遇标准执行。月标准为基础报酬2600元、岗位报酬、年限报酬、津补贴四项之和,并按照《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为其缴纳“五险”。
八、纪律和监督
(一)报名人员应详细阅读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简章的招聘条件和注意事项,如因弄虚作假造成任何后果责任自负。对提供虚假应聘信息和违反考试纪律的报考者,取消考试资格。
(二)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报考人员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资格;对已受聘人员,解除劳动关系。
本公告由鄂温克旗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2020年鄂温克旗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职位表
附件2、鄂温克旗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
旗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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