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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绵阳仲裁委员会秘书处
职位:仲裁办案秘书
发布时间:2020-09-15
工作地点:其它
信息来源:四川师范大学
职位类型:全职
职位描述
单位介绍:
单位名称 :绵阳仲裁委员会秘书处
组织机构代码 :125106004512111308
地址 :
联系人 :熊广生
招聘电话 :
邮箱 :myac01@
单位简介 :
绵阳仲裁委员会秘书处是绵阳仲裁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负责处理仲裁委员会的日常事务。
职位及需求:
绵阳仲裁委员会秘书处
2020年第二次招聘公告
绵阳仲裁委员会秘书处是绵阳仲裁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负责处理仲裁委员会的日常事务。为适应仲裁发展趋势,响应两办文件要求,绵阳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法律专业的优秀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公开公正、平等竞争、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原则组织招聘。
二、招聘岗位、人数
仲裁办案秘书,招聘人数:2名。
三、招聘岗位说明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岗位说明
仲裁办案秘书:负责组织、管理仲裁程序,协助仲裁庭处理案件;协助仲裁庭作出各类仲裁文书;宣传推行仲裁法律制度;结合实践开展仲裁研究;完成领导交办工作。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热爱仲裁事业,工作积极主动,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团队协作精神强;
4.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研究生阶段专业方向为民商法、经济法、民事诉讼法、国际法等均可;
5.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研究能力及写作能力;
6.熟悉OFFICE办公软件;
7.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身体健康,品行端正,为人诚信,无违法违纪记录;
8.本科、研究生学历均为全日制法律专业优先;取得法律职业资格A证或通过法考优先。
(三)不得应聘的情况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尚处于试用期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截止时间公告发布当日,2020年9月11日);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宜报考该岗位的。
四、招聘办法及流程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9月27日。
报名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临园路中段78号8楼绵阳仲裁委员会秘书处。
报名方式:1.本人可持报名材料(个人简历;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人学历证书或在读证明、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人签名的《绵阳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应聘人员登记表》1份;其他资料)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2.也可将上述报名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邮寄至上述报名地址或发送邮件至绵阳仲裁委员会官方邮箱(myac01@),并注明“应聘仲裁办案秘书”。
应聘者请登录绵阳仲裁委员会官方网站(ww***.cn[点击查看])下载《绵阳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应聘人员登记表》。
应聘人员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绵阳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人员电话通知。请应聘者联系方式填写手机号码,报名至招聘结束期间须保持手机畅通。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
1.笔试内容和范围:采取综合能力测试,分客观题和主观题,总分100分。考察范围包括仲裁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民事诉讼法、民法总则、合同法、物权法、担保法、公司法等民商事法律法规以及申论题目。
2.面试采用问答方式进行,总分100分。
3.笔试和面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4.笔试和面试时间:暂定为2020年9月29日,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5.考试地点:绵阳市临园路中段78号绵阳仲裁委员会。
(三)体检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当考试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优先;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初定于2020年10月9日前自行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行承担,体检结果在2020年10月10日17时前提交绵阳仲裁委员会秘书处。
(四)考察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心理健康情况和诚信记录。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对被取消的名额,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绵阳仲裁委员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签订聘用合同。公示如有异议,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聘用。签订聘用合同后,将组织进行上岗培训。
五、待遇
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每月工资5000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每月工资不低于8000元。按国家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享受国家法定休假,单位提供工作午餐。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春雨
联系电话:0816-2316262
绵阳仲裁委员会秘书处
2020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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