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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重庆市两江中学校

职位:2020校园招聘
发布时间:2019-10-30
工作地点:其它
信息来源:西南大学资源环境学院
职位类型:全职
职位描述
重庆市两江中学校公开招聘

重庆市两江中学校公开招聘
招聘时间:2019年10月31日 14:00 招聘地点:招聘大厅展位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及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经区政府同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方式进行。

二、招聘学科及数量

政治、历史各一人在西南大学设点招聘。

三、招聘对象、条件和范围

(一)招聘对象

①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不包含独立学院、二级学院)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2020年应届公费师范毕业生;

②国家 双一流 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且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校级二等学业奖学金及以上,其中 世界一流大学 建设高校(A类)毕业生可放宽至校级三等学业奖学金,师范类大学的师范毕业生可不作奖学金要求;

(2)获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竞赛(须加盖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章)或全国性师范生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

③普通师范高校2020年毕业取得相应学历及学位的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且大学期间获得国家奖学金(不含国家励志奖学金)。

其中:非重庆籍公费师范生须符合国家跨省就业条件方可报名。

(二)招聘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 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 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好的教师职业素养;

4. 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及以下(指未满31周岁,年龄计算时间截止2019年10月24日);

5. 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证书和相应的学位证书;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6. 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其中:硕士、博士研究生须在报名时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须于报名时提供教师资格证书笔试和面试成绩通过证明);本科毕业生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7. 报考英语岗位的考生报名时须取得专业英语四级证书(暂未取得证书的,须于报名时提供考试通过证明),其他岗位不对英语水平作要求;

8. 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9. 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2《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

1. 凡符合招聘对象、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报名。

2.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在校期间曾受过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定向到重庆市区县基层学校工作、但未有效履约或未满服务期限的公费培养师范毕业生;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大学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其他要求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

四、报名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签订协议、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1. 报名时间及地点

西南大学现场报名点:2019年11月5日14:00 17:00,地点:西南大学就业指导中心

逾期不再补报,第一轮招聘空缺指标可纳入第二轮招聘。

根据招聘进度,剩余岗位变化情况将于报名前一天公布在渝北区人民政府网(网址:yb***.cn[点击查看])和下一站高校就业信息网站上,请及时关注。

2.报名所需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②学生证;③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加盖院系公章,须有大学期间学业成绩统计表);④《报名登记表》(须加盖所在院系公章);⑤报考英语岗位的须提供英语等级证书或相关材料;⑥奖学金事项相关材料(未作要求的可不提供);⑦考生属研究生的还需提供教师资格证书;⑧考生系教育学类专业未明确学科方向的,须提供报考岗位相应学科成绩或学校学科事项说明;⑨考生系师范生的,需提供师范生相关材料。

考生需提供上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和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照1张。

3. 专业审核事项。

专业条件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4,均简称《专业参考目录》)审核,准确把握审查尺度,统一审查口径,不得随意放宽招聘岗位条件。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与招聘简章明确的《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不一致,但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报区教委审核认定、区人社局备案核准,与招聘专业设置要求一致的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写相关资料。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一旦发现考生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不准确影响审核结果,经查核情况属实者,一律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各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将于报名、资格审查完成,进行汇总统计后在现场张贴公布。

五、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有关程序报区人力社保局审批。经审批同意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完善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福利待遇。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

1. 在2020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学位)证书;

2. 在2020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

公开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在渝北区服务5年及以上,未满服务期的,不得向区外流动,否则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属公费师范生的还将按公费师范生协议执行。

渝北区对考核招聘的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和 双一流 建设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渝北辖区内(不含两江新区直管区)购买商品房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助,并在渝北区空港佳园人才公寓内为其免费提供两年住房。

六、联系人及电话

夏老师 13638293868

023 67453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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