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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长春市南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职位:2019招聘
发布时间:2019-08-16
工作地点:其它
信息来源: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
职位类型:全职
职位描述
【吉林】长春市南关区事业单位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0名工作人员公告(2019年1号)
发布日期:2019年8月16日
为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根据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扩大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吉人社联[2018]26号),经研究决定,现将2019年长春市南关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共有14家事业单位,提供了55个岗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70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2019年长春市南关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1号公告)》。 二、报名资格条件(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3年8月14日至2001年8月14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8月14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工作经历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招聘专业以国家教育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专业目录为准。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其专业技术资格需要符合招聘单位设置的专业技术岗位系列。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在读的非2019年毕业生(2020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19年毕业生。同时,全日制在读的非2019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情形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或者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笔试成绩查询等工作均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在以下官方网站上统一发布: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cc***.cn[点击查看]) 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政府(ww***.cn[点击查看]) 应聘人员可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本公告,对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拨打本公告附件中所示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联系电话。 (二)网上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长春市南关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网(网址:36***107[点击查看])。 报名时间:2019年8月19日9时至2019年8月24日12时。 具备资格条件的考生须登录报名网站,按系统提示,填写注册信息,并按专业要求慎重选择相应报考单位、报考岗位,一经注册,不能修改。 注册后,须完善个人信息,并上传近期6个月内蓝底免冠正面证件照,120×160像素,jpg格式,不大于20k。个人信息填报完毕后,可点击提交,提交成功后,所填报的信息将无法更改。 网上报名时,报名系统未设置资格审查功能,因此考生在填报个人信息时,必须仔细比对个人信息与报考招聘岗位的年龄限制、学历学位、专业技术等级、所学专业以及个人照片等相关要求是否相符,错报、漏报、瞒报上述信息的,责任自负。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下载打印时间:2019年9月4日9时至9月7日9时。考生登录长春市南关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网(网址:36***107[点击查看]),输入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即可自行打印《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和要求等在准考证上注明。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五)相关事项 1.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招聘岗位,本人所学专业、学历学位等要与本公告中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一致; 2.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准确名称完全一致; 3.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或者考试的视为无效; 4.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5.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点为2019年9月份,即到2019年9月份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其中,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和参加工作后脱产学习均不能视为工作经历累加计算。在编人员工作经历需提供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工资核定表(两者有其一即可);非在编人员工作经历需提供以下三种证明材料之一即可,一是在工作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凭证,二是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三是工作单位定期发放工资的凭证; 6.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招聘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2019年9月7日9时至11时。 3.考试地点:具体考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考试时需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进入考场。 4.笔试成绩确定: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进入面试。 5.成绩查询:2019年9月16日,可登录长春市南关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网 (网址:36***107[点击查看])自行查询。 6.政策加分: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征兵工作的意见》(吉政发[2016]25号)文件规定,凡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笔试初始成绩加5分。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请于2019年8月26日8时至16时,将本人有效身份证、退伍证件、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等送至长春市南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7室(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3388号,联系电话:0431—85218955),逾期未送达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加分政策。长春市南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政府征兵办、退役军人事务局等相关部门对享受加分政策考生进行联合审验,对联合审验合格的考生,于2019年8月30日在长春市南关区政府网站公示名单,欢迎广大考生监督。 7.其他事项: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取先报考后审查的原则,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地点由各主管部门确定并通知。参加资格审查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所需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必要时主管部门可以调阅考生人事档案。2019年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上述规定的材料外,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面试 1.时间及地点: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每个岗位采取的面试方式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通知。 2.面试人选确定:通过参加笔试进入面试的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5比例确定,不足1:5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如多人笔试成绩相同且同时进入1:5比例的,一并进入面试。 3.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低于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不得作为拟聘人选。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并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5.拟聘人选确定: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拟聘人选从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同一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在考生面试成绩相同情况下,对国家、省和我市有关优先聘用条件的要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服役期满并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优先确定为拟聘人选);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进行下一轮面试加试。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对拟聘用人员遵纪守法、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考察有一项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并在同一招聘岗位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考察。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情况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在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七、聘用 (一)公示无异议后,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拟聘人选名单报长春市南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并按有关规定由人社部门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在同一招聘岗位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反映有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二)公示期内或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是否递补,如需递补的,应从同一招聘岗位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2019年毕业生报考人员,审批聘用时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2020年1月1日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不办理聘用手续(其中毕业证、学位证有一个日期为2019年的,可视为2019年毕业生)。在职人员报考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人选资格。 (四)被聘用人员一律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注意事项 (一)考生对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或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有不明之处,请及时与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联系。 (二)考生存在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者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予以追究责任;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以及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单位和工作人员,必须对应聘人员的个人信息给予严格保密;对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官方网站为: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cc***.cn[点击查看])、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ww***.cn[点击查看]),有关公开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政策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0431—85218955 长春市南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8月14日 附件:2019年长春市南关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1号公告).xlsx 来源: cc***.cn[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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