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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浙江工业大学建筑工程学院
职位:实验员
发布时间:2019-06-06
工作地点:其它
信息来源:高校人才网
职位类型:全职
职位描述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人才派遣制度实施办法》规定,因学校工作需要,浙江工业大学决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人才派遣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1个岗位共1名人员,用工部门为建筑工程学院,应聘者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确因工作需要可适当放宽。具体情况见表1:
表1人才派遣岗位招聘计划表
序号岗位名称岗位类型岗位职责应聘条件应聘联系方式
1 实验员 A 1.工作日(含短学期)全天坐班; 2.负责实验教学管理、学生实验指导、实验教学资料归档、实验室建设、实验设备维护、实验室安全、实验室卫生、资产管理等工作; 3.配合完成与本岗位有关的专业评估准备工作; 4.协助学院教师、研究生的科研试验工作; 5.完成学院领导和实验室主任布置的其它工作。 1.35周岁以下,中共党员;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4.工程类或设计类等相关专业; 5.工作认真负责,有强烈的责任心,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联系人:田老师,联系电话:057185290813,应聘邮箱:jgyb@
二、招聘程序
1.报名。报名时间为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6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报名。应聘人员如实填写《浙江工业大学人才派遣岗位求职人员信息登记表》(请至文档下载栏目下载)发送至应聘邮箱,邮件请注明 应聘岗位 姓名 。
2.资格审查与面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公示聘用。面试、考核通过者由学校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浙江工业大学网站 人才招聘 栏目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派遣公司实行人才派遣。派遣人员合同期限2年,试用期2个月。
三、岗位薪酬
人才派遣聘用人员的人事关系属于人才派遣机构,岗位薪酬参照《浙江工业大学人才派遣制度实施办法》岗位标准,各种社会保险待遇按照有关规定缴纳。A类岗位聘期工资包括岗位工资(税前,含个人承担的险金)、年贡津贴和绩效奖励,试用期工资按聘期工资标准的80%确定。具体见表2:
表2:A类岗位聘期工资结构表
工资学历本科硕士博士
岗位工资 (单位:元/月) 3900 4600 6000
年贡津贴 年度考核合格,次年在前一年的基础上增加100元/月;年供津贴最高不超过500元/月。
绩效考核奖 学校每年按照每个A类岗三个月应发工资,计算各部门(单位)的派遣人员绩效考核奖总额,由用人部门(单位)根据个人考核情况确定每位派遣人员的发放金额。
浙江工业大学人才交流中心
2019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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