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其它 全职 > 职位详细
说明:

此信息由高校人才网审核并发布(查看原发布网址),应届生求职网转载该信息只是出于传递更多就业招聘信息,促进大学生就业的目的。如您对此转载信息有疑义,请与原信息发布者高校人才网核实,并请同时联系本站处理该转载信息。

[重庆]重庆市永川区精神卫生中心

职位:临床医学|精神卫生专业医师
发布时间:2019-03-18
工作地点:其它
信息来源:高校人才网
职位类型:全职
职位描述
重庆市永川区精神卫生中心位于永川区探花路610号,中心占地30余亩,集精神卫生诊断、治疗、保健、心理咨询与心理疏导、预防、教学、康复为一体的精神卫生中心,中心现年门诊量28000余人次,开放病床400张,因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床医学或精神卫生专业医师4名,从事精神卫生工作。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床医学或精神卫生专业四名,从事精神卫生工作。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往届毕业生必须具有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

4.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并能够胜任所从事工作。

四、待遇:

1、试用期满后:专科7000元/月左右,本科9000元/月左右,购买五险一金,且随医院发展提升。

2、医院可提供周转性住房。

3、精神卫生专业或有精神科临床经验的医生医院可给予适当的安家费。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9年3月15日至2019年4月15日。

(二)报名地点:永川区精神卫生中心人事科

联系人:王畅,联系电话:023-49892856023-49892433

(三)报名提交资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往届毕业生提交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本次考试或聘用资格。

六、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对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书》,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临聘)相应待遇。本简章由重庆市永川区精神卫生中心办公室负责解释。

重庆市永川区精神卫生中心

2019年3月15日

yc***.cn[点击查看]

查看次数:次

上一条:[江苏]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下一条:[湖南]湖南省沅江市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