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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西北民族大学

职位:2019招聘
发布时间:2019-01-30
工作地点:其它
信息来源:新疆大学
职位类型:全职
职位描述
西北民族大学2019年专职辅导员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国家民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民党发〔2012〕6号)精神,结合学校事业发展和工作需要,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并经国家民委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10名。现将2019年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详见西北民族大学主页:ww***.cn[点击查看]

二、招聘工作方案

(一)招聘岗位

专职辅导员10名,其中少数民族学生专职辅导员5名。

(二)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2.坚持民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热爱民族教育事业。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4.年龄不超过35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最高学历毕业证、学位证。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

7.符合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及其他条件要求。具体条件详见下表。

岗位 类别 计划数 岗位 名称 学历 学位 专业 备注

专职 辅导员 2 A岗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全日制) 硕士 及以上 文史类 最高学位对应学科门类: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管理学、艺术学

专职 辅导员 3 B岗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全日制) 硕士及以上 理工类 最高学位对应学科门类:理学、工学、农学、医学、军事学

少数民族学生专职辅导员 5 C岗 本科及以上(全日制) 学士 及以上 不限 精通维汉双语,具备维吾尔语听、说、读、写、译各项能力

8.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违法违纪受过刑事处理、治安处罚或相关处分的。

(2)曾被辞退、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3)不符合任职回避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1.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国家民委、西北民族大学、西北民族大学组织人事部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

2.报名(截止至2019年3月31日18:00)

应聘者将本人应聘材料以压缩文件形式发送至邮箱zhaopin@,压缩文件命名格式为 姓名-专职辅导员A/B/C岗应聘材料 (如:张三-专职辅导员A岗应聘材料)。应聘者提供的所有应聘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包含以下三个文件:

(1)《西北民族大学2019年专职辅导员应聘信息登记表(A/B/C岗)》(见附件1、2、3),根据申报岗位选择相应的附件填写。

(2)《西北民族大学2019年专职辅导员岗位招聘信息统计表》(见附件4)。

(3)个人简历、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提供学历学位认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提供)、党员关系证明、获奖证书、科研成果、职称证书、专业资格证书等。该项材料须合并编辑为一个PDF或WORD文档,命名为 姓名- A/B/C岗个人材料 (如:张三-A岗个人材料)。

3.资格审查

学校成立招聘工作小组,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所有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初审人员名单将在西北民族大学组织人事部网站发布(未通过资格审核者不再另行通知)。

4.现场确认

应聘人员须携带登记表(本人签字)、身份证、各学习阶段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往届生)、就业推荐表(应届生)、党员关系证明及个人简历等材料进行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考核

由学校根据岗位要求制定考核细则,组织笔试、面试、心理测试。测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少数民族学生专职辅导员岗位(C岗)考核中笔试部分包含维吾尔语测试内容,不能运用维吾尔语答题者将无法获得面试资格,请应聘者根据本人维吾尔语的实际水平考虑是否报名。

6.成绩公布

学校按岗位公布应聘人员考核成绩。

7.体检

拟聘用人员须在所在城市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具体体检内容及要求见学校组织人事部体检公告。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

8.考察

突出政治标准,全面考察思想政治、道德品行、能力素质、专业精神。

9.审批

(1)招聘工作小组汇总审核后,综合考核结果提出拟聘用人选。

(2)学校组织人事部、学生工作部审核。

(3)根据考核、体检结果及考察情况,报请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确定拟聘人员。

10.公示

对拟聘人员在国家民委网站和学校网站进行公示。

11.报批

经公示无异议后,对拟聘人员报国家民委审批。

12.聘用

经国家民委审批后的聘用人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学校将根据应聘个人情况统筹分配至校内相关学院,如不服从分配,取消其聘用资格。

13.纪律监督

(1)应聘者在报名、考核、体检等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考试作弊等违纪违规行为,取消应聘资格。正式聘用后被查实有违纪违规行为、师德失范行为的,学校有权解聘,并按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2)在考核或聘用后发现有违反任职回避规定的应聘人员或聘用人员,一经查实,学校将取消考核资格或解除聘用关系。

三、其他事宜

(一)应聘者应按要求提交报名应聘资料,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报名资料不完整或不符合规范的报名无效。

(二)应聘者需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毕业生派遣条件或人事调配条件。

(三)拟聘用的应届毕业生,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无法提供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相关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应聘人员提供的联系方式须保持畅通,学校无法取得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简历中须标注主要社会关系(父母、配偶、子女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

四、联系方式

学校主页:ww***.cn[点击查看]

组织人事部联系电话:0931-2938051

邮箱:zhaop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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