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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岭南师范学院教务处

职位:教研科工作人员
发布时间:2018-11-23
工作地点:其它
信息来源:高校人才网
职位类型:全职
职位描述
岭南师范学院(原湛江师范学院)是一所具有百年师范教育历史的广东省属普通本科院校,坐落在中国大陆最南端的美丽港城湛江市。学校设有18个二级学院,现有本科专业62个(其中师范类专业30个),涵盖教、文、法、经、史、理、工、农、管、艺等10大学科门类。学校面向全国15个省区招生,全日制在校本科生23000多人。当前,学校坚持"错位竞争、内涵发展、特色兴校"的发展策略,大力实施创新强校工程,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努力建设成为一所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师范院校。为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增强学校发展能力,拟面向社会招聘1名教研科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3年11月1日(含)后出生);

7.具备岗位所需条件:

A.博士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为教育学A0401、教育学原理A040101、课程与教学论A040102、高等教育学A040106;

B.研究成果:北大核心2篇(含)以上。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经广东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审批同意后按事业编制引进并计发相应工资待遇。人才引进待遇详见附件1。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自招聘启事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报名时间截止至2018年12月31日。

(二)报名方式

应聘者将岗位申请表(见附件2)发送至:351996893@

(三)注意事项

1.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2.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留学归国人员证明材料。

五、应聘

应聘人员来校面试时须携带学历学位证书(从第一学历起)、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科研成果及获奖材料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原件进行审核。考核通过后需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应聘人员经考核、体检合格后上报学校会议审议通过后确定拟聘用人选。

六、联系方式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莫老师0759-3183431、13106615391

地址:湛江市赤坎区寸金路29号紫荆楼401室,邮编524048

附件12018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待遇(附后)

附件2岗位申请表

岭南师范学院人事处

2018年11月21日

附件1

岭南师范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待遇标准(2018年)

单位:(万元)

待遇购房补贴安家费理工科类科研启动费文科类科研启动费配偶安置备注

人才类型

第一层次人才 面议 面议 面议 予以安置

第二层次人才 面议 面议 面议 予以安置

第三层次人才 100 40 60 30 予以安置

第四层次人才 80 30 40 20 予以安置

第五层次人才 40 20 15 8 酌情考虑

其他高层次人才 博士且教授、紧缺专业的硕士且教授 40 20 10 5 酌情考虑

国(境)外取得博士或有3年以上境外博士后研究经历的博士、优秀博士 35 20 15 10 酌情考虑

博士、紧缺专业的硕士且副高 25 15 10 5 酌情考虑

说明:

1、特殊人才及符合学校学科发展的引进团队等,待遇面议。

2、国(境)内博士无副高职称者可享受副教授津贴3年,国(境)外博士无副高职称者可享受副教授津贴4年,有副高职称者可享受教授津贴4年。

3、携带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来校(须转为我校课题且课题经费进入我校财务)的引进人才,按学校科研项目管理有关办法给予经费配套或奖励。

4、可按规定申请广东省"扬帆计划"人才资金项目20-100万生活补贴。

5、入职且档案到校后,安家费按其职称和学历层次的标准发放,超过基本标准的安家费余款待四年聘期考核合格后给予发放。

6、入职且档案到校后,购买学校所在地住房并提供购房合同、首期付款发票等材料后,购房补贴按其职称和学历层次的标准发放,超过基本标准的购房补贴余款待四年聘期考核合格后给予发放。

7、科研启动费按学校引进人才基本工作任务和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由科学研究处进行考核和管理。

8、未购房前学校可安排校内过渡住房租住。第一至第四层次人才在未购房前按学校相关规定享受租金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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