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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

职位:博士后
发布时间:2018-11-12
工作地点:其它
信息来源:高校人才网
职位类型:全职
职位描述
2018年,为了服务珠海校区人才队伍建设需求,北京师范大学结合"双一流"建设方案和"一体两翼"战略,启动了"珠海校区工作博士后"工作,即依托北京校区相关学科博士后流动站(一级学科),面向海内外招收优秀的博士后人才,并派往珠海校区全职开展研究工作。

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简称社发院(SSDPP),依托北京师范大学深厚的历史底蕴和人文积淀,教学、科研和和实践并重,致力于打造贴近世界水平的公共政策研究、社会工作研究的智库基地和人才培养平台,主要有公共管理和社会学两个一级学科。其中公共管理是北京市重点学科,学科评估成绩A-,"社会政策与管理"学科位列QS世界大学学科排名百强。社会工作专业是民政部首批全国社会工作人才培养基地,在国内的社工教育领域名列前茅。

2018年秋季,社发院率先在珠海校区开展社工专业的教学、研究和培训等工作。为了大力推动我院在珠海校区工作的蓬勃发展,现诚邀海内外优秀博士毕业生前来共建合作!

一、博士后流动站一级学科

北京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博士后流动站。

二、基本申请条件

1、在境内外一流大学获得博士学位,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原则上不超过三十五周岁。

2、在站期间全职工作,不招收在职人员。

3、具有社会工作、老年学等相关学科的教育背景或研究经历。

4、在站连续工作时间不少于21个月。

三、"珠海校区工作博士后"的招收类别及薪酬

1、第一类:

近三年在国外(境外)世界排名前100名的高校获得博士学位,且在读博士期间取得突出的研究成果者。此类博士后的薪酬为税前40万元/年。

2、第二类:近五年有较高水平的科研产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并取得重要的阶段性成果;

2)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高水平原创性研究成果,在B类及以上期刊(或SSCI-Q1区)发表论文1篇以上。

出站须满足以下两项考核评估要求:

1)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或博士后科学基金1项;

2)以北京师范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SSCI,A&HCI或中文核心期刊收录论文至少3篇,其中至少1篇为SSCI-Q1区或B类以上期刊论文。

此类博士后薪酬为税前30万元/年。

3、第三类:

根据学院的实际需求,作为"珠海校区工作博士后"队伍的补充来源。薪酬由学院和导师共同自筹承担,具体由学院和博士后商议。

四、其他待遇和相关事宜说明

1、人事关系(含档案)迁入我校的"珠海校区工作博士后"可在北京落我校博士后集体户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博士后在站期间,配偶及子女户口不随其迁移,不解决博士后在站期间的配偶工作。

2、学校为"珠海校区工作博士后"在北京校区交纳"五险一金",即养老保险、医疗(含大病)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3、珠海校区安排"珠海校区工作博士后"在珠海工作期间租住珠海校区工作博士后公寓。

4、学校不解决博士后子女在我校直属附属幼儿园、小学、中学入园入学问题。博士后联系其他幼儿园或学校入园入学,学校人事处可协助开具相关证明。

5、博士后在站期间的科研经费由合作导师承担。博士后在站期间取得成果,可根据《北京师范大学业绩奖励综合改革办法》的规定申请奖励。

五、"珠海校区工作博士后"招收程序

1、申请人向学院提交申请材料,包括简历,科研和教学的相关证明材料等,邮件标题请注明"珠海博后"。

2、学院定期组织面试,并将审核通过后的申请材料提交学校人才人事处,学校审核通过后办理入站手续。

联系人:梁老师

联系电话:010-58801508

邮箱:ssdpp@

北京师范大学

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

2018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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