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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黑龙江省兰西县公安局

职位:2018招聘公安警务辅助人员
发布时间:2018-09-18
工作地点:其它
信息来源:高校人才网
职位类型:全职
职位描述
为有效缓解公安机关警力不足问题,提升公安机关维护社会稳定、服务县域经济发展的能力,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0名,男42人(其中:退伍兵20人)、女8人。具体工作岗位为交警执勤、应急指挥中心、行政管理、文秘和户籍服务、网安技术及其他执法执勤岗位。

二、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公开招聘。

三、招聘范围

面向全县社会公开招聘。具有兰西县户籍(2018年8月30日前迁入兰西县)。

四、招聘条件

(一)思想品德优良,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拥护和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

(二)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应变能力;有高度的责任感,服从公安局的管理及安排。

(三)身体健康,形体端正,无残疾、无纹身、无口吃、无明显疤痕,无传染性疾病,本人及三代以内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和其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疾病病史。

(四)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兵学历不作要求),年龄18-28周岁(1990年7月1日 2000年7月1日之间出生)。男性身高1.70米以上(退伍兵1.75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

2.因违法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罚的;

3.因有犯罪嫌疑,问题尚未查清的;

4.有吸毒史的;

5.被开除军籍的;

6.在近三年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被相应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

7.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相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18年9月17日至2018年9月26日,在兰西县政府网站、兰西县电视台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报考时需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是退伍兵的携带退伍军人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免冠彩色同版照片5张,填写《兰西县公开招聘公安辅警报名资格审查表》,考务费150.00元(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或低保家庭人员免收考务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低保家庭人员分别需提供县扶贫办和县低保局出具的相关证明)。

应聘人员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的比例,如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根据实际需要,适当降低比例。

2.资格审查。报名人员提交的有关证件信息和材料统一经报名资格审查组核对审查,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报名或录取资格。

3.报名时间。2018年9月27日8:30至2018年9月29日17:00时止。

4.报名地点:兰西县行政审批大厅一楼。

5.咨询电话:0455-5358914。

(三)考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时间为90分钟,分值100分。

2.笔试内容:初中、高中语文、时事政治、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系列讲话等知识。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3.面试。面试与报名同一时间进行,由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县卫计局等单位抽调人员组成。

面试条件:报考人员必须五官端正,表达能力正常,无生理缺陷,身高等方面符合报考资格要求。面试合格参加笔试,不合格取消考试资格。

4.录取办法: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体检人选。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成绩并列时,按计算机专业、学历高低及党员先后顺序确定拟录用人员,再并列另行加试;若招聘退伍兵或大专以上招聘人员出现不足时,可以相互调剂录用,岗位分配由公安局按照所学专业与拟聘岗位性质进行安置。

(四)体检。

按招考计划数1: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或缺检的取消拟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从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考核。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程序,重点考核考生在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等方面的表现,是否存在不得报考等情形。同时复审报考资格,考核中发现不符合招考条件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县招聘领导小组根据空缺名额按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签订劳动合同。

通过考试、体检、考核确定拟用人选,经兰西县公开招聘公安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继续履行合同,不合格者解除合同,劳动合同一年一签。

六、管理及待遇

公安警务辅助人员为临时性用工,实行劳动合同管理,月工资2000元,缴纳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保险费及工资待遇由用人单位承担。保险费应个人承担的部分由单位在其工资中代扣,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

七、招聘纪律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公开招聘的有关要求,对在报名、笔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理。

八、组织机构

为了切实加强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保证公安警务辅助人员的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规范有序进行,成立兰西县公开招聘公安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常委、副县长李亚新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陈洪业同志,人社局局长李晓峰同志,公安局政委于中柱同志担任,成员为县公安局、人社局、财政局和教体局主管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本招聘方案由兰西县公开招聘公安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兰西县公开招聘公安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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