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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龙口港集团有限公司
职位:2019校园招聘
发布时间:2018-09-06
工作地点:其它
信息来源: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校区-宣讲会
职位类型:全职
职位描述
专场-龙口港集团有限公司 发布人:助理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06日
龙口港集团有限公司招聘简章
宣讲时间:9月17日14:00
宣讲地点:大学生活动中心206
发布人:费腾
龙口港地处渤海南岸、胶东半岛西北部,中国最大的对非散杂货出口贸易口岸、首批对台开放直航港口、国内首家拥有原油仓储资质的港口企业、国家规划建设的北煤外运装船港和煤炭物流园区、全国首批进境粮食指定口岸。港口始建于1914年,1984年获准列为一类港口对外开放。港口资产总额113亿元,员工4000余人,先后获得全国 五一 劳动奖状、 全国交通运输系统先进集体 、 山东省现场管理样板企业 、 山东省管理示范企业 、 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状 、 山东省质量管理小组活动优秀企业 等荣誉称号。
新世纪伊始,龙口港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坚持走投资主体多元化发展之路,初步形成了由9个分公司,8个全资子公司和22个控(参)股公司组成的功能强大的港口集团,港口经济步入稳定、快速的发展时期。
龙口港集团崇尚 德为本、能为先、绩为衡 的用人理念,推行 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 的竞争机制,高度重视员工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储备工作,为优秀员工提供充足的学习发展空间和具有竞争力的薪酬福利待遇:
★ 实行有激励机制的薪酬管理体系,合理拉开薪酬差距。现企业员工平均收入8.2万元(含福利费)。
★ 企业为员工缴纳 五险两金 (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此外,企业还实行补充医疗保险保障(缴纳社会保险之外的关于医疗、意外伤害的商业保险)。
★ 企业执行国家节假日制度,员工根据工龄每年另享有5-15天带薪年休假。
★ 企业针对不同岗位员工,设置内部有针对性培训及外部高端专业性培训。
★ 在龙口港单身公寓居住的外地员工享受住宿补贴1800元/年(个人需承担600元/年),食堂就餐费用为原料成本价。
★ 企业为员工提供山东省内一流的三人间单身职工公寓,内设空调、学习桌、网线、闭路电视、卫生间、阳台,周边附属设施有体育馆、健身房、网吧、阅览室、球牌室、食堂、洗浴中心等。
龙口港坐落于烟台龙口市境内,龙口市自然资源丰富,气候宜人。2005年至今,先后获得 全国科技进步市 、 全国绿色小康市 、 全国优秀旅游城市 、 国家卫生城市 等称号。目前列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县第11位,山东省第1位。全市现有工业企业4000余家。目前,已有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客商在龙口投资。
纳百川之水,汇天下蛟龙;兴百年大业,引八方学子。龙口港以海的博大精深,以海的襟怀气魄,期待优秀人才加盟。你的选择,一定精彩!
招聘流程:宣讲、收取简历、初步筛选和面试连续进行,短期内电话通知录用结果。
招聘电话:0535-8848260、8845976、8845536
传真:0535-8841137 邮编:265700
公司主页:ww***com[点击查看] E-mail:lkgrlzyb@
就业协议邮寄地址:龙口市环海中路1899号,龙口港人力资源部收。
招聘计划:
专业要求人数备注
机械、车辆、内燃机专业 7
电气、自动化专业 8
油储、化工专业 10
法学、市场营销、国际贸易等管理相关专业 5
总人数 30
录用人员须符合本单位体检要求(具体要求见背面)。
体检标准
第一条 器质性心脏病(如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等),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者除外。体检时,遇有下列情况,可录用:
(一)心脏听诊有生理性杂音;
(二)每分钟少于6次的偶发期前收缩;
(三)心率每分钟50次至110次。
第二条 血压在下列范围内,可录用:
收缩压12.00 18.66Kpa(90mmHg 140mmHg);
舒张压8.00 12.00Kpa(60mmHg 90mmHg)。
第三条 严重血液病,不录用。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可录用。
第四条 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不录用。
(一)原发型肺结核、浸润型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
(二)肺外结核病:
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
第五条 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不录用。
第六条 严重慢性胃、肠疾病,不录用。胃溃疡或十二指肠溃疡已愈合,1年内无出血史,1年以上无症状者可录用;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可录用。
第七条 急性肝炎恢复后,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和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持续正常半年以上者,可录用。
乙型肝炎病毒或丙型肝炎病毒标志物阳性,包括乙肝表面抗原(HBsAg)、乙型肝炎e抗原(HBeAg)或丙型肝炎病毒抗体(抗-HCV)、丙型肝炎病毒RNA(HCV RNA),但ALT、AST正常者可录用,即奥抗阳性但肝功正常,乙肝病毒DNA测试表明病毒不复制者,可录用。
第八条 各种病因引起的肝硬化,不录用。
第九条 无肝炎病史,查体肝在肋缘下2cm以内,但质软无压痛,肝功能正常;或脾在肋缘下1cm以内;或肝脾同时触及,经B超检查正常者,在排除其他器质性疾病后,可录用。
第十条 各种恶性肿瘤,不录用。
第十一条 慢性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录用。急性肾炎、急性肾盂肾炎经治愈后达1年,无症状和体征、尿蛋白阴性,尿镜检正常者,可录用。
第十二条 内分泌系统疾病(如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克山病、无脉症等,不录用。
甲状腺机能亢进治愈后1年无症状和体征者,可录用。
第十三条 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遗尿症、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录用。
第十四条 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红斑狼疮、皮肌炎和/或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不录用。
第十五条 血吸虫病未治愈,晚期血丝虫病兼有橡皮肿或有乳糜尿,不录用。
第十六条 颅骨缺损、颅内异物存留、颅脑畸形、脑外伤后综合症,不录用。
第十七条 严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录用。
第十八条 颈强直、斜颈、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不录用。
第十九条 先天或后天性原因引起的永久性肢体残缺、畸形,影响机体功能;严重跛行;着装后脊柱侧弯、驼背等影响功能者,不录用。
第二十条 反复发作或B超提示有梗阻的胆结石或泌尿系结石,不录用。
第二十一条 血管闭塞性脉管炎、雷诺氏病,不录用。
第二十二条 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非淋菌性尿道炎、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及其病毒携带者,不录用。
第二十三条 双眼矫正视力小于1.0(标准对数视力5.0)或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录用。
第二十四条 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双耳在3米以内(可戴助听器)耳语听不见者,不录用。
第二十五条 严重口吃、明显吐字不清或明显发音功能障碍等,不录用。
第二十六条 重度(III度)龋齿或缺牙超过12颗以上以及重度牙周病未经治疗修复,不录用。
第二十七条 颌面部畸形或缺损伴功能障碍,唇腭裂,面瘫,眼、耳、鼻、颌骨缺损及颞下颌关节强直伴小颌畸形,不录用。
第二十八条 未纳入上述体检标准、有影响健康和工作的其他严重疾病,不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