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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温州医科大学招聘6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发布时间:2018-07-09
工作地点:其它
信息来源:高校人才网
职位类型:全职
职位描述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温州医科大学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单位简介
温州医科大学是浙江省省属全日制本科院校,为浙江省人民政府、国家卫生计生委和教育部共建高校,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方式为财政适当补助。单位位于温州市区。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6名工作人员,全部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一)招聘对象范围
1、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和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博士研究生(须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2、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3、2018年7月31日前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硕士研究生(其中编导、舞蹈类专业的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间可放宽至2018年12月31日前)。
4、全日制普通高校历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可报届别不限的岗位。
5、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毕业生不列入招聘范围。
(二)招聘条件
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招聘单位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条件,以及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起至2018年7月15日上午11时。全部岗位的报名均在统一的网上报名平台进行。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系统平台:zh***.cn[点击查看],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岗位进行报名。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应聘人员可更改报考岗位。之前投过简历者需登陆报名系统平台重新报名。
填报注意事项:
(1)报名建议使用IE8浏览器,如使用其它浏览器时,请开启浏览器兼容模式(具体操作方法见附件)。可用关键词查找应聘岗位名称。
(2)个人基本信息(含前后学历情况、文章发表情况、导师、英语等级分数)和学习经历是必填项,完成就可提交。简历附件可不用上传。
(3)毕业院校、专业名称必须与就业推荐表、毕业证书上描述一致。
2、资格初审
对应聘人员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报名平台同步进行,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通过网上平台反馈理由。
全部岗位最低开考比例为1:3。如符合条件报名人数达不到该比例要求,将相应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部分紧缺岗位如确因工作岗位急需情况需要按实际报名人数继续组织考试的,经招聘单位研究并商市人力社保局后,在指定网站发布补充性公告。
3、应聘资格的取得。符合组织考试条件的岗位,招聘单位将于2018年7月中旬在指定网站公布考试有关安排,并向通过资格初审者发放准考证后,报名人员取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团委人文艺术教育中心岗位采用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并按相应比例(笔试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计入总成绩。
其他岗位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并按相应比例(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入总成绩。
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应聘人员为博士研究生的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1、笔试
笔试预计于2018年7月中下旬举行。具体安排以通知为准。
管理和辅导员岗位重点考查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和写作能力,专业技术岗位主要考查相关岗位综合性专业知识。笔试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籍或资料,考试时间约2小时。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若招聘岗位实际参考人员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2、资格复审
面试前,考生需在指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身份证、英语等级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已有工作经历者须提供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英语等级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留学回国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境外留学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应聘人员所提供的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专业技能测试及面试
专业技能测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以及相关事项安排以通知为准。
专业技能测试仅安排应聘团委人文艺术教育中心岗位人员参加,主要考查岗位所需相关专业技能。
面试内容主要考查应聘者对岗位的认知程度、胜任力和综合素质等。各岗位入围体检环节人数按1:1比例确定。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核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总成绩最优者(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为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由学校统一安排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相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相关事项说明
(一)应聘人员的所学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相近的,由招聘单位参考高校学科、专业设置目录自主认定是否符合要求。
(二)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三)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职人员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招聘单位可以不保留聘用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招聘单位网站:
温州医科大学人事处网站(rs***.cn[点击查看])
2、主管部门网站:
温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站 人事考试 专栏(ww***.cn[点击查看])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温州医科大学人事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六、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温州医科大学直接咨询。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温州医科大学人事处
联系人:高老师,黄老师
联系电话:0577-86689737,来电时请说明是在看到的信息。
温州医科大学
二0一八年七月五日
附件:
温州医科大学2018年非教学岗位招聘计划表(3号公告).xls
温州医科大学人才招聘网站浏览器兼容设置方法.docx
rs***.cn[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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