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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华南师范大学
职位:财务工作人员
发布时间:2018-06-11
工作地点:其它
信息来源:华南师范大学人才招聘网
职位类型:全职
职位描述
华南师范大学关于公开招聘财务工作人员的公告
华南师范大学始建于1933年,是一所学科门类齐全的国家 211工程 重点建设大学、广东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学校、广东省高水平重点建设大学、国家 一流学科 建设高校。为满足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现公开招聘10名财务工作人员,纳入学校财务大服务团队管理,派驻到学校二级单位从事财务管理服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包括应届毕业生,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其他符合应聘条件人员。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会计职业道德。
3.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且本科、研究生阶段至少一个阶段为会计、审计、财务管理类专业;或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会计、审计、财务管理类专业,且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或会计师以上职称。
4.为人正派、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三、编制类型、管理及薪酬福利待遇等
聘用人员为非事业编制人员,纳入学校非事业编制人员管理,实行合同聘用,入职后的具体管理按《华南师范大学财务大服务团队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薪酬待遇主要包括:
1.工资薪金与学校事业编制人员同工同酬,不享受事业编制人员福利待遇。
2.依法参加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和缴存住房公积金。
3.按规定享受学校每年组织的教职工体检待遇。
4.聘用期间人事档案、户口均不转入学校,学校不办理户口和档案迁移有关工作。
四、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
2018年6月8日至2018年6月20日。
2.报名材料:
(1)华南师范大学招聘财务大服务团队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2)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包括从大中专第一学历起各学习阶段,应届毕业生应于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非应届毕业生应于报名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4)专业技术资格证、职业资格证等扫描件。
3.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可通过华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rs***.cn[点击查看])、华南师范大学人才招聘网(jo***.cn[点击查看])或高校人才网(ww***com[点击查看])等网站详细了解招聘有关条件。请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汇总制成电子压缩包,以 毕业学校+姓名 为标题发送电子邮件至邮箱hscwczp@。
五、资格审查
学校将成立招聘工作小组,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和信息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者,方可进入考核环节。不符合招聘要求或提供材料不齐者,资格审核不通过。
六、招聘程序
1.考核。学校根据岗位要求、工作特点,采用评议、面试、技能操作等方式,对通过资格审查者的道德素质、专业素养、实务操作技能等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名单、考核方式、考核时间等事宜在学校官方网站发布。
2.体检。综合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应聘者须在学校指定时间、指定医院统一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学校按规定承担。
3.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以一定形式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
4.公示。经考核、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华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页和华南师范大学人才招聘网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5.聘用。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学校根据工作需要发出录用通知,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
七、有关说明
1.应聘人员须符合本公告所设置的基本条件,按招聘要求提交报名材料,并确保提交的资料真实、有效、完整。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提交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招聘条件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3.本公告所指应届生为国内应届毕业生,且须于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将取消应聘资格,所签订的所有协议或合同视为无效。
4.非应届毕业生应于报名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以毕业证、学位证落款时间为准),其中,在港澳地区学习、国(境)外留学归国人员须于入职前提交最终学历学位的认证材料和在港澳学习地区证明、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材料。
5.接收报名材料截止时间为报名截止日的24:00为止。
6.本公告所提及的 以上 均包含本数,如 硕士以上 即指包含硕士。
7.应聘人员应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8.因拟聘人员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等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学校将根据工作需要在应聘人员中等额递补。
九、联系方式
招聘工作电话:020-85211308,联系人:申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20-85211016(纪委、监察处)
附件:
1. 华南师范大学招聘财务大服务团队人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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