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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盘山县人民医院2018招聘
发布时间:2018-03-23
工作地点:其它
信息来源:中国医科大学
职位类型:全职
职位描述
2018年盘山县人民医院
公开招录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提升盘山县公立医院医疗服务综合能力,按照《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辽人发[2007]1号)《盘锦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盘人社发[2013] 17号)等文件规定,盘山县人民医院走进中国医科大学,面向2018年度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招录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盘山县人民医院是集医疗、教学、急救、预防、保健等多种功能于一体,医疗技术雄厚,综合实力最强,规模最大的现代化二级甲等综合性非营利医院。目前医院共有2个院区,总占地面积110亩,建筑面积36860平方米,开放床位420张,医院现有职工八百余人,其中中级职称以上人员273人。医院先后与北京积水潭医院、北京同仁医院、北京307医院、辽宁省肛肠医院、盘锦市中心医院等达成协作关系,定期选派优秀人员到国内知名医院进修学习,同时每周有国内、省内知名专家到我院定期坐诊。近年来,医院不断添置先进设备,实现了更新换代,保证了各类医疗设备的配置与医院的功能相适应,提高了临床诊断治疗水平。
一、报名资格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较强的政治素质;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3月1日(含)至2000年3月1日(含)期间出生),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表1;
(五)曾受过刑事处罚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参与应聘;
(六)招录面向2018年度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毕业后应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及医师资格证(研究生);
(七)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毕业生优先考虑。
二、报名方式
凡具备条件并有意者,可采取网上预报名和现场报名方式。网上报名于2018年3月23日12:00之前将简历发送至psxyyrsk@。现场报名直接将简历投递到招录领导小组。招录领导小组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审查后,安排面试。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考核方式。
四、面试时间及形式
1.面试时间:2018年3月24日13:00开始(以电话通知为准)。
2.此次校园招录不设开考比例限制,凡通过资格审查者即可参加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业务能力。面试由主任评委主持,向面试者提问,面试者回答结束后,评委根据评分标准评定面试者面试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如面试成绩相同,另行加试,确定最终排名,按照1:1比例确定拟考察人员名单。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每个应聘者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
3.校园招录领导小组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习成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形成初步报告,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五日内,采取进一步全面考察,主要调查拟聘用人员的在校表现,实践能力,论文发表、临床技能等,形成考察报告。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
4.经考察组现场初步考察合格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于2018年3月24日下午签订三方协议与补充协议。
5.签订协议的拟聘用人员在考察组指定的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五日内将体检报告上交招聘领导小组。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 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五、公示和聘用
1、经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的拟聘人员,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录用,履行上编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2、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3、凡以公告、电话等形式通知考生进行面试、体检及其它事项时,不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者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及录用资格。
六、特别提示
1.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为二代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和带照片的户籍证明)。
2.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3.考生自报名至招聘工作结束,应确保报名时所填写的联系方式正确,保持通讯畅通,以便招考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联系单位:盘山县人民医院
咨询电话:0427-3799010
盘山县人民医院校园招聘岗位计划情况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