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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四川省蒲江县2017招聘50名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发布时间:2017-10-20
工作地点:其它
信息来源:高校人才网
职位类型:全职
职位描述
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16]49号)规定,按照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的原则,蒲江县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0名。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应聘人员须在2017年10月19日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以及相关证明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2017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此次招聘的范围。

二、应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见附件(详见2017年蒲江县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4.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符合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6.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7.蒲江县在编在职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方式,不设现场报名。

报名网址:成都人事考试网(ww***.cn[点击查看])。

(二)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2017年10月19日00:00至10月31日17:00。

资格审查:2017年10月20日09:00至11月1日17:00。

网上缴费:2017年10月20日09:00至11月1日17:00。

准考证打印:2017年11月16日至11月18日。

笔试时间:2017年11月18日。

(三)报名程序

1.网上注册。

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报考者可直接登录报名,填报职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 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报考人员可下载并使用自动审核程序处理后上传照片,系统会自动审核照片。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通过资格初审和缴纳报名费。上传照片与本人不符的,将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2.填报信息。

上传照片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在网上选择应聘岗位后应如实、准确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应聘人员修改后,在报名截止前可重新提交。报名截止后,将不能报名和再提交,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由蒲江县卫计局负责进行网上初审。报考者提交《应聘资格审查表》后的1-2个工作日,登陆成都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4.确定缴费。

(1)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每科收费50元)。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将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除岗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

(2)申请免缴考务费的应聘人员,请先进行网上缴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相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材料,于2017年11月17日前的工作日内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号2楼)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办理者,不再免考务费。

5.打印准考证。

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网上打印准考证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6.其他要求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资格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考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考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本次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

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含加分)和面试成绩以5:5的比例计入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折合成绩 加分) 50% 面试成绩 5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医学基础知识》两科。

笔试折合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50% 《医学基础知识》 50%,各科目成绩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2017年11月18日上午(星期六)。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2.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不低于1∶3,确属特殊岗位或紧缺专业的,经县招聘事业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放宽到1:2;未达上述比例的岗位,取消或调减招聘岗位及人数。取消或调减情况于2017年11月8日前在蒲江县公众信息网公布。招聘岗位被取消但已缴费的报名人员,成都人事考试网将于2017年11月17日前通过网络平台退还笔试考务费到其支付账号。

3.政策加分

经组织选派服务期满(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19日)的大学生志愿者和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笔试成绩(两科成绩按比例折合后)加分政策。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大学生志愿者,须提供《应聘资格审查表》、《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所在地县及以上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确为志愿者、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服务的年限、经考核合格)、县级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关于其未享受基层服务项目优惠政策的证明、相关考核材料、服务协议以及服务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应聘资格审查表》、《居民身份证》、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毕业证书、《退役证》,获得团以上奖励的还需提供相应证书(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待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在2017年11月17日前的工作日内交蒲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地址:蒲江县鹤山镇汇源街62号,电话:028-88554516),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材料不齐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已按规定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政策性加分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项目加分政策。

特别提示:证明材料上的姓名、身份证号必须与报考者报名时使用的姓名、身份证号完全一致,否则不予办理加分手续,服务证书中明确的服务起止期限与服务地县(市)区以上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时间不一致的,均以服务证书中明确的服务起止日期为准。服务证书中未明确起始时间的,以服务证书签订落款时间为准。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加分情况和进入面试核对校验原件人员名单将通过蒲江县公众信息网公布。进入面试核对校验原件人员按面试开考比例和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5.查分申请: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本次考试不受理查分申请。

缺考笔试科目或成绩为0分的应聘人员,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二)核对校验原件

1.核对校验时间:见笔试成绩公告。

2.核对校验地点:蒲江县卫计局人事科(蒲江县鹤山镇汇源街62号,联系电话:88554516)。

3.核对校验方式:核对校验时须提供:①本人《准考证》;②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③《应聘资格审查表》一式二份;④报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件(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执外国文凭者,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学历、学位证明原件)。⑤近期同底版1寸免冠彩色证件类照片3张;⑥现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服务基层大学生志愿者提供服务所在地县级项目管理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如系报考具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须出具相关工作单位关于其工作经历的证明及其他依据材料(工作经历认定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19日)。

核对校验合格者现场缴纳80元考务费后领取《面试通知书》。核对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核对校验而产生的岗位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开考比例:同一招聘岗位按招聘人数与考生人数之比1:2确定进入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招聘岗位及人数。无法调减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办理。

4.总成绩公布:面试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通过蒲江县公众信息网公布。

六、体检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按照《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处理)。

体检由蒲江县招聘事业人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蒲江县招聘事业人员领导小组到指定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八、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蒲江县公众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放弃拟聘资格出现的岗位空额不再递补。

九、报到及聘用

(一)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上班。逾期未报到上班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者予以解聘。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现行政策执行。

(三)此次招聘的工作人员,在蒲江县服务最低年限不少于5年,未满规定服务年限不得申请办理调离手续。

十、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平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县纪委(监察局)派驻蒲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纪检组,028-88554533)。

未尽事项请拨打以下电话号码咨询,咨询电话:028-88554516;

报名网站:ww***.cn[点击查看],技术支持电话:12333;

查询网站:蒲江县公众信息网(ww***.cn[点击查看]

本次考试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特此提醒。

附件:2017蒲江县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蒲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0月19日

ww***.cn[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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